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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廊女谎报遭轮奸 警方意外查出一宗毒品案

2012年05月10日 17: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桂林5月10日电 (唐梦宪 齐祺 王志彬)广西桂林一中年女子报警称遭轮奸,经警方缜密侦察,发现该女子系谎报,并意外破获一宗毒品案件。桂林市叠彩区公安分局10日通报称,嫌犯廖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8日上午,叠彩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二大队接到报警,一中年发廊女子称,在某宾馆被人轮奸,警方迅速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名为阿秀(化名)的中年女子向民警哭诉,称7日晚上在叠彩区一宾馆被人轮奸,自己是逃跑出来的,但宾馆具体地点她也说不清。民警很快发现该女子精神恍惚,说话有些语无伦次。

  民警立即让阿秀带路寻找事发宾馆,在八里街一家宾馆发现了事发当晚搭载过阿秀的摩托车。经过排查,警方锁定嫌疑人住在该宾馆311房,民警迅速敲开了该房间。

  房间里只有一名男子,民警发现宾馆的桌子上有一袋东西,疑似吸毒工具,并在房间里搜出了海洛因18.8克、冰毒7.5克、麻古19粒。

  据该男子交代,他姓廖,毒品确实是他准备卖的,他承认和阿秀发生过性关系,称对方是自愿的,坚决否认是轮奸。

  在警方的再三追问下,阿秀才说出了实情。原来阿秀今年48岁,外地人,现在桂林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发廊工作。7日晚她经过火车站附近时,一骑摩托车的男子邀她去“玩玩”,阿秀表示愿意,但要给她300元“过夜费”,该男子将阿秀带到八里街的宾馆交给了廖某。

  两人发生关系后,阿秀向廖某索取费用,廖某拒绝支付并称,人是朋友带来的,叫阿秀去问他的朋友要钱。阿秀没拿到钱感觉受骗了,于是选择报警,上演了这场“被轮奸”的闹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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