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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带游客走私洋酒涉案逾千万 8名嫌犯被抓获

2012年05月11日 14:28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亲爱的读者,你在境外旅游时,有没有遭遇导游让你帮忙携带洋酒等物品入境的经历?如果有,那么你可能成为了“水客”。长沙海关5月10日对外发布,该关近期侦破了一起利用出境旅游团队走私洋酒的重大团伙犯罪案件,查获涉案洋酒8000余瓶,价值1000余万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逮捕3人,涉及导游100余人。

  该案也是长沙海关历年来查获的最大洋酒走私案,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情回顾】 18瓶洋酒牵出走私千万元大案

  2011年7月9日,长沙海关驻黄花机场办事处值班关员在对台湾飞抵长沙的AE977次航班入境旅客检查时,发现湖南某旅行社一赴台旅行团队多名游客携带了同品牌同包装的“轩尼诗XO”洋酒共18瓶入境。

  “情况十分可疑,这引起了缉私警察的注意。”长沙海关驻黄花机场办事处主任程碧云介绍,经盘查,旅行团导游刘某承认,是在离开台湾时将这些洋酒分发给游客携带入境,进境后再收拢交给上家梁某。

  长沙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副处长常丹介绍,专案组在随后3个月的侦查深挖后查实,2011年3月至7月间,犯罪嫌疑人何某、梁某、曾某等人结伙在长沙、武汉两个机场口岸,利用赴台旅行团导游和游客,从台湾走私各种洋酒共4012瓶,价值达人民币648万余元。9月,专案组在广州将涉嫌收购走私洋酒的犯罪嫌疑人胡某军、胡某洋抓获。查获了一专门用于储存走私洋酒的仓库,查扣各类涉嫌走私洋酒、红酒等3933瓶,价值约500余万元。

  【作案模式】 导游拿回扣,游客被“走私”

  “这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走私洋酒团伙。”长沙海关侦查人员表示。据查实,自2011年3月以来,何某委托张某为其从台湾机场免税商店购买洋酒,并由张负责在台湾机场将洋酒交予为其充当“水客”的旅游团队导游,由导游利用游客帮忙分散带酒回国,入境后,何某按80至90元/瓶的价格支付给导游报酬。这一过程俨然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食物链。

  侦查员透露,洋酒属于高档消费品,关税、增值税加起来税率将近50%,一瓶“轩尼诗杯莫停”市场价5000元,境外免税店只卖2500元。惊人的暴利是走私洋酒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每位游客入境可以免税携带1500毫升酒水。”长沙海关缉私局办公室副主任杨志刚表示,走私团伙正是钻了这一点空子,通过“蚂蚁搬家,化整为零”的方式,将洋酒通过游客分散携带将洋酒走私入境,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后续影响

  【短期】 水货减少,洋酒市场或涨价

  长沙海关此次查获历年来最大洋酒走私案,全国今年也在开展打击走私违法专项活动,有不少消费者质疑:水货减少,洋酒市场是否会涨价?

  湖南商学院尹元元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洋酒水货减少势必加剧这一供需矛盾,从短期来看,我国洋酒市场或涨价。但长期来看,市场秩序恢复稳定之后,洋酒价格将相对处于稳定水平。

  【长期】 价格虽低,但对消费者不利

  “水货不仅价格便宜,质量也靠谱。”家住长沙侯家塘的吴雪对水货有种特殊的感情,她家中的许多电子产品都是网上淘的水货。

  尹元元教授对此持保留意见,“姑且不说水货是否质量有所保障,从短期看,水货价格低,容易赢得消费者青睐,但水货就像盗版一样让正规企业难以为继,长此以往,必将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最终将自食恶果。”

  释疑

  合法携带与走私的界限

  “我国居民境外免税店购物受到法律保护,但必须在一定范围之内。”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平凡律师表示,我国目前构成免税的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价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二是属居民自用物品,即不能贩卖。

  长沙海关相关负责人对此进一步解释,“每位进境旅客可免税携带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400支香烟;超过免税额度但在自用合理范围之内的,需照章缴纳关税。” 该负责人呼吁,游客在出境旅游时不要随意帮助他人携带物品入境,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连线

  一年三次走私将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湘都市报 潘海涛 黄勇华)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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