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少女毁容案受害者父亲不满判决 称应判无期
2012年05月11日 14:5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被告陶汝坤出庭受审
周岩被毁容前照片
安徽少女毁容案一审宣判
“烧人恶少”获刑12年1个月
10日下午3时,安徽少女毁容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陶汝坤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个月。
当天下午3时左右,被告人陶汝坤被带上法庭宣判现场。周岩因为病情较重未能出席,周岩的父亲在律师的陪同下代其出庭。
此次宣判只涉及刑事部分,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原告方将会择日另行提起诉讼。宣判结束后,周岩的父亲当即表示他对判决结果非常不满,他认为量刑太少,被告人应该被判无期徒刑。被害人周岩在获悉宣判结果后发微博称:“对于这个结果,我们已是早就预料到的了,尽管不满,可是我们并没有上诉的权利,只希望检察院可以让我们进行依法抗诉。”同时她还担心“可能我还没从医院出去,他就已经出狱了!”
周岩代理律师王亚林说,被告陶汝坤被判12年1个月量刑和定性均达不到预期效果,他们将于5日内提出抗诉,一旦抗诉不成,将进行申诉。
案件回放
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因追求被害人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被害人家中,将事先准备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机燃油泼在被害人身上并点燃,致使被害人面部、颈部等多处烧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记者余姝 通讯员孙志凯)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