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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物业人员将业主信息卖给房产中介受审

2012年05月15日 16:3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为了1500元钱,朝阳某小区755名业主的详细信息被两名物业人员卖给了房产中介。今天上午,张某和赵某两名物业人员被检方指控分别犯有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张某和赵某曾是朝阳某小区物业——北京燕京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的员工。张某是前台接待,赵某是小区的一名楼长,两人都很年轻。

  据悉,该小区业主自2010年12月开始入住。2011年3月,物业公司接到业主的第一封投诉信,之后便不断有业主电话投诉,反映的都是信息泄露的问题。由于业主的不满和不信任,给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2011年年底,有业主因不堪忍受中介公司询问售房、租房电话的滋扰而报警,警方因此介入。很快两名物业公司的“内鬼”和一名房产中介经理被揪出。

  38岁的女子孙某是北京某房产中介的业务经理,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找房源,分配给下属的业务员,以此获得提成。这个小区是一个高档社区,小区业主入住后,孙某便开始留意。

  据赵某讲,2011年2、3月份,孙某曾带客户到小区看房,他负责接待。当时两人互留了电话。大约1个月后,孙某便和赵某联系,问他是否有业主信息,想寻找房源。赵某当时就答应了,双方没有谈钱,但孙某答应给好处。

  小区的业主信息只有前台能够接触到,业主办理入住手续都要去前台,前台工作人员会将业主信息输入电脑。电脑有密码保护,只有前台工作人员知道。赵某说,在前台工作的同事张某此前就曾让他留意,如果有中介想要业主资料就找他,弄点钱花。于是赵某找到张某,用U盘从前台电脑拷下了业主的信息。之后,二人和孙某派来的员工在小区外的一个地下室完成了交易。

  据检方指控,755名业主信息共卖了1500元。遭到泄露的业主信息十分详细,包括业主姓名、性别、电话、房间号、身份证号码甚至车牌号、车型、颜色等。

  事发后,张、赵二人从单位辞职。据悉,今年4月,中介公司经理孙某被朝阳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上午受审时,张某和赵某对自己的行为均表示认罪。此案未当庭宣判。(张蕾)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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