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硕士设“连环套”冒充警察强奸敲诈女网友

2012年05月20日 01:5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声称可花3000元钱与女网友发生一夜情,却冒充警察,要挟女网友和自己发生性关系,并让对方付钱。29岁的林某本以为设下的“连环套”天衣无缝,但最终因女网友报警而被抓获。

  林某是内蒙古某农业院校的硕士毕业生,妻子和他是高中同学,两人2008年结婚,育有一子。2011年的一天,林某和妻子发生口角后心情不好,在QQ上化名“陈晨”找网友聊天,认识了21岁的被害人姜某。2011年9月中旬,林某提出想和姜某发生性关系,愿意为此支付给姜某3000元钱。姜某表示同意后,二人约定在海淀区航天桥某酒店见面。但实际上,这只是林某骗诱姜某上当的第一步。

  当天在前往酒店路上,姜某就提前接到了林某以“陈晨”名义打来的电话,询问姜某的衣着、发型等外在特征。因是网友见面,姜某并未产生怀疑,而是据实以告。然而,随后当她刚走到酒店附近,就被身着黑衣的林某拦住。林某随即掏出早已伪造好的警官证向姜某出示,自称名叫“李国强”,是北京市某公安分局网监支队二级警司。“陈晨”已经因贩毒被自己抓获,需要姜某配合做笔录。姜某被林某带到酒店房间后,林某装作录口供,简单询问了姜某的个人和父母情况,问姜某是否知道“陈晨”贩毒的事情,并告诉姜某,她和“陈晨”的聊天的行为属于卖淫,要依法办理。但如果和他发生性关系,他可以帮姜某把卖淫的事情“抹平”。害怕的姜某在林某的威胁下,被迫于9月和11月先后两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林某还多次给姜某打电话,称自己为了给姜某抹平卖淫的事情给领导送礼花费了4000元,让姜某还钱。目的在于长期要挟控制姜某与自己发生性关系。

  起初姜某担心事情传出去,同时误认为林某真的是警察,没有选择报警。2012年3月,林某再次通过电话和QQ联系姜某,要姜某陪他并还1000元钱,忍无可忍的姜某报警后,民警在两人约定的酒店将林某抓获。

  目前,因涉嫌强奸罪,林某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首席记者 王彬)

【编辑:邓永胜】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