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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被拐积案待破 拐卖动机源于无本钱暴利(图)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5月27日 15:0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儿童被拐积案待破拐卖动机源于无本钱暴利(图)
      2003年11月,深圳警方为解救的被拐卖儿童举办认亲会,已经忘了生父面容的孩子一脸茫然,这种骨肉团聚的场面让人揪心   羊城晚报记者 陈秋明 摄(资料图片)

  5月25日是“国际失踪儿童日”,这是令很多被拐儿童父母备感煎熬的一天

  截至2011年年底,打拐专项行动解救儿童1.8万余人,但这还不是全部

  “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欲雪,天地合,乃敢与聪绝。聪仔,相信妈妈一定能找回你。”东莞儿童叶锐聪已经被拐近5年,他的母亲邓惠东时刻都期盼找回儿子。

  5月25日,对中国许多像邓惠东一样的失踪儿童父母而言,注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这一天是“国际失踪儿童日”。

  全国到底有多少儿童被拐,目前没有确切的官方数据。2009年4月,由公安部牵头的“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启动,截至2011年12月上旬,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1777起,解救被拐儿童18518人。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被拐多年的孩子家长反映:“被解救的儿童只是少数。”这些仍未找回被拐孩子的家长们,一直在坚持大海捞针般的寻觅。

  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执行主任张志伟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打拐专项行动对侦破新发案件有显著效果,但对长年积案影响不大,这已成为打拐工程亟待解决的难点。

  有多少孩子被拐卖

  壹

  被拐儿童数并没有一个权威的统计数字,“上世纪90年代国家进行了4次打拐专项行动,新世纪头一两年,被拐儿童明显下降,但随后又逐渐上升,2007年达到高峰。”

  郑春忠的儿子今年已经12岁,但他不知道儿子已长成什么样。

  2003年1月19日,郑春忠的儿子、时年3岁的郑少龙在郑春忠做小生意的东莞寮步镇一个市场里被拐走。“两个妇女带着一个小孩,引诱我的孩子跟那个小孩一起玩,几分钟后就不见了。”

  陈世贵的女儿陈钰玲则是在广州番禺南村丢失的。“2008年5月3日,晚上11点,4个年轻人到我家开的小店打台球。钰玲那时只有2岁多,刚学会走路,她就站在台球桌前看,我妻子就坐在收银台旁看电视,结果几分钟后,女儿就不见了。”“我们追出去拼命找,找遍了整个工业园都找不到。”

  孙海洋的儿子孙卓,在深圳被人贩子用玩具车诱拐了。

  邓惠东9个月大的儿子叶锐聪,是在东莞家门口被直接抢走的……

  记者把“孩子丢了”四个字输入百度搜索引擎,出现了数百万搜索结果,多是家长期盼孩子回家的呼唤。

  自2003年儿子丢了之后,郑春忠在寻子过程中,在东莞寮步镇及周边地区“结识”了218个在东莞丢失孩子的家庭。在深圳丢失孩子的湖北人孙海洋手头有一份他搜集的全国失踪儿童名单,超过3000人。

  国内知名民间寻亲公益组织“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该会开设的网站自2007年上线以来,已经有超过15000个家庭在上面登记,有的是孩子寻找家长,有的是家长寻找孩子。她说,在该网站注册的失踪儿童,应该只是这个群体的一小部分。

  在失踪儿童中,像叶锐聪、郑少龙、陈钰玲这样被拐的儿童占多数。“我们网站登记的15000多个案例中,85%以上都是被拐。”张宝艳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在郑春忠和孙海洋所搜集的失踪儿童名单中,绝大多数也是被拐的儿童。

  长期致力于拐卖人口犯罪研究的张志伟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被拐儿童数并没有一个权威的统计数字,“上世纪90年代国家进行了4次打拐专项行动,新世纪头一两年,被拐儿童明显下降,但随后又逐渐上升,2007年达到高峰。”

  打拐力度能否更大

  贰

  “打击拐卖儿童,民间力量很重要,但也只能起辅助作用,打拐、解救被拐儿童主要还是得依靠公安机关。”“现在各省基本都有了‘打拐办’,但编制、人员配备方面还是比较欠缺,很多都属于兼职性质的,没有专门警力来负责,影响打拐成效。”

  拐卖儿童背后,是暴利。

  “把别人家的孩子往车上一夹,或者一辆玩具车、一块糖引诱到偏僻地方抱起就走,这完全不需要‘本钱’,人贩子却可从中牟得暴利。”张宝艳告诉记者,“从‘宝贝回家’网站解救出来的200多名被拐儿童来看,人贩子卖一个孩子最少都能获利两三万元,多的有七八万元。这些孩子多数被非法收养,被卖为乞儿的只是少数。”

  因为寻子,已经成为半个打拐专家的孙海洋和郑春忠也告诉记者,一个孩子起码可以卖两万元以上。

  “现在人贩子作案手法越来越高明了。”张宝艳则说,拐卖孩子速度非常快,有一个案例,孩子从陕西被拐到河南,跨省交易,3个小时就完成了。“越来越多人贩子选择团体作案,分工明确,有人负责拐、有人负责运输、有人负责卖。而且很多人贩子利用网络寻找买主,‘以销定拐’,不像以前作案后再找买主,风险就降低了。”

  张宝艳还注意到,被拐孩子的家长大部分都是农村到城市打工或做小生意的,“打工阶层占到了被拐儿童家庭的多数。”她说,被拐儿童家庭往往都在人口密集的地区,如城中村,生活也都不是很富裕,家长闲着的时候就会看着孩子,但工作或生意一忙,就顾不上,让孩子自己玩。

  郑春忠也告诉记者:“在东莞丢失孩子的家长,99%都是外地人,在东莞打工或者做小生意,他们都住在人口密集的城乡接合部,孩子也多是在家门口被拐的。” 在深圳丢失孩子的孙海洋,与他有联系的52名深圳丢失孩子家长,都是外地人。“基本都是在自家附近被人诱拐失踪。”

  在网络上寻求帮助,已成为孙海洋、陈世贵目前“最后的希望”。

  他们在网上寻找线索,也会为其他丢失孩子家长提供帮助。

  “打击拐卖儿童,民间力量很重要,但也只能起辅助作用,打拐、解救被拐儿童主要还是得依靠公安机关。”张志伟说,“现在各省基本都有了‘打拐办’,但编制、人员配备方面还是比较欠缺,很多都属于兼职性质的,没有专门警力来负责,影响打拐成效。”

  张宝艳则认为,目前对“买主”的打击力度还不到位。“被拐孩子解救之后,买主基本都没有受到惩治,更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买方市场没遏制,肯定就还会有人贩子。”

  实践中极少有对收买儿童者进行处罚,这种违法成本很低。“打击买方市场力度不够确实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按照我国刑法,收买被拐卖儿童是犯罪行为;但又规定,收买者对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这种规定的初衷是为了确保顺利解救被拐儿童,如果对收买者施加更严厉的法律压力,可能反而会为解救行动增加阻力和障碍。

  但孙海洋不明白:“购买一辆明知是偷来的摩托车,已经涉嫌犯罪,为什么买一个来路不明的孩子却没有更实际的法律责任?一辆摩托车丢了,一年半载就可以挣回来;一个小孩被拐卖,是一个家庭一辈子都没办弥补的损失。”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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