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持刀刺伤公交车驾驶员被批捕
2012年05月31日 16:06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持刀刺伤849路公交车驾驶员
周某经鉴定患精神分裂症,具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今天(31日)上午,(上海)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在本市849路公交车上持刀刺伤驾驶员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今年3月2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周某在宝山区长江路吴淞煤气厂桥站乘坐849路公交车,因使用伪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被驾驶员焦某发现而发生纠纷。周某用携带的折叠刀猛刺焦松林颈部等处,造成焦松林面部遗留单条疤痕大于3cm、颈部创口致气管破裂等,经鉴定已构成轻伤。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在公交车上持刀伤人,社会危害性大,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对其有逮捕必要。
另悉,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犯罪嫌疑人周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及目前处于缓解不全状态,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罗涛 实习生 莫凡)
【编辑:马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