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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杀人后改名换姓因盗窃入狱 民警回访识破身份

2012年06月08日 20: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盐城6月8日电(施兆军 谷华)江苏滨海县的徐某,10年前抢劫杀人后,冒充他人隐匿外地,后又因盗窃被抓,以假身份被判刑入狱。在民警回访其家乡时,假身份被识破。8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徐某死刑。

  2011年2月,江苏宜兴监狱的警官王景明与李龙新一起赶赴盐城滨海县陈涛乡某村,对正在监狱服刑的该乡村民“叶涛”进行例行回访。该村书记产生疑惑,叶涛虽然前几年一直在外打工,但没听说他犯过法。面对被叫回家的叶涛,警官一下子懵了,拿出“叶涛”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竟然完全吻合。他们分析认为,在张家港被抓获的“叶涛”,可能是冒用他人身份入监,借此逃避法律的惩处。

  2010年6月2日,张家港市公安局抓获一名自称“叶涛”的涉嫌盗窃的被告人。通过找其妻子“彭兰”(真实姓名“范兰”)询问,坚称是其丈夫,名叫“叶涛”。同年9月2日,“叶涛”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送至宜兴监狱服刑。

  经滨海警方核实,张家港警方抓获的确实并非“叶涛”本人。警方随即分析,此人既对叶涛的身份如此熟悉,很有可能便是其熟人。在随后的走访中,警方了解到,此“叶涛”与该村原村民徐某颇为相似,但其一家早已迁居外地,杳无音信。

  听到徐某这个名字时,随行的滨海县陈涛派出所民警心中一惊。十年前要求协查的一宗抢劫杀人案的一个犯罪嫌疑人正是这个名字。随即,两地警方一起赶赴当年发出协查通知的江苏阜宁县公安局。了解案情后,警方判断,此“叶涛”极有可能就是苦苦寻找的徐某。

  张家港警方立即将正在服刑的“叶涛”押回,并进行了审讯,这个“叶涛”正是当年作案的徐某,其对自己当年抢夺杀人的罪行供认不讳。经警方查明,2002年10月13日晚,徐某与同伙李某骑着摩托车实施抢夺,由于抢夺失败,准备逃跑,却不想被受害人紧紧将其缠住,徐某拔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戳受害人颈部一刀,致人死亡。

  案发后徐某连夜逃往上海,两年后,他冒用同村村民叶涛的身份信息,与化名“彭兰”的妻子一起来到张家港,并制作了假冒的身份证,此后数年便一直以“叶涛”的身份示人。因其与同村叶涛颇有几分相似,而且对叶家的情况非常熟悉,甚至连妻子的名字都改成了叶涛妻子“彭兰”的姓名,徐某成功地瞒过了警方的核查,以“叶涛”的身份被判刑。

  至此,徐某的身份被彻底识破。6月8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徐某进行判决,被告人徐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原犯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现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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