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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银行女经理运作 女出纳挪2100万公款炒期货

2012年06月09日 09:4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调查起因:炒期货血本无归,女出纳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调查发现:为挽亏损挪用公款2100余万元

  为挽回亏损,在不到8个月时间里,疯狂挪用2100余万元公款用于个人期货交易,除案发后检察机关依法追回1065余万元及案犯自己归还443万元外,尚有620万元的巨额资金受损难以归还。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作下这一惊天大案的随州市某公司财务科出纳孙某,被该院以挪用资金罪提起公诉。

  梦想成“款姐”却亏损80万

  今年34岁的孙某自2004年8月起,在随州市某公司财务科担任出纳,工资虽然不是特别高,但还算过得去。

  2009年年初,孙某听人说炒期货很挣钱,考虑再三,同年7月,孙某找到随州市某银行支行女经理王某(本案同案犯,另案处理),让王某以孙某丈夫的名义,先后在美尔雅期货、烟台中洲期货等公司开设了3个个人期货账户,并筹措了80余万元资金进行期货交易。

  本以为能很快“赚到大钱”成为“款姐”,谁知事与愿违、美梦难成。在期货交易的巨大风险和吞噬力中,一年后,孙某投入的80余万元以全额亏损告终。

  面对个人财富的大幅缩水,孙某一度寝食难安,思想包袱也日益沉重。但她并未立刻收手,反而在一种“赶本儿(捞回本金)”的心态下,把筹集炒期货的资金来源转向了公司公款。

  与银行女经理合作骗款项

  就在孙某考虑如何才能“安全”将公司公款弄到手时,一个机会降临了。

  2010年9月,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一家子公司向随州市某公司开出了金额为100万元、到期日为2011年3月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2011年1月,孙某利用职务之便,将上述两张共计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从随州市某公司取出。

  随后,孙某再次找到银行女经理王某,并联系某贸易公司的出纳会计黄某办理了贴现,在付出3万元贴现利息后将100万元现金套出。

  钱到手后,孙某于2011年1月25日将其中的48.5万元打入在烟台中州期货经纪公司开设的期货账户中,于1月27日将余款存入自己和丈夫的银行账户中,并在其后不久将此两笔款项再次转入期货交易账户。

  因承兑汇票2011年3月即到期,为掩盖不法事实,孙某伪造了虚假的银行对账单,虚增公司账面银行存款,做平了账面,在公司里蒙混过关。然而,首次挪用出的100万元巨款在孙某用于个人期货交易后,再次出现大幅亏损。

  到底还要不要炒期货?在一次外出一起吃饭时,王某对孙某说:“配资可以把本金比例放大,一般是按1比10的比例,只不过配资公司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标准是每100万元每天收取2500元的手续费。不过,碰到行情好,可以很快回本。”

  一听有这样的良机,“赶本儿”心切的孙某再次动了心。在联系到另外两名合伙人后,共筹得资金60万元。但令孙某没想到的是,配资当天,60万全部亏完了不说,每个人还欠了配资公司数万元。

  为破解窘况,2011年3月,孙某故伎重演,将两张到期日为2011年4月的共计3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从公司取出,交由王某联系贴现,随后用于进行配资期货交易。两张承兑汇票到期时,孙某再次伪造虚假的银行对账单,蒙混过关。不幸的是,近300万元的巨款又一次全部亏损。

  在巨额亏损面前,一名公司女出纳、一名银行女经理,两人都没有收手,反而采取私配钥匙、偷盖公章和挪用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私自使用某公司转账支票再找人贴现的方式,分9次套取出公款1700余万元。投入个人期货交易后,两人依然全额亏损。

  投案自首帮助追回千万元

  面对多次血本无归,孙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2011年8月8日上午,孙某让丈夫向随州市检察院送去投案材料,她自己则前往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因此类案件不归公安管辖,公安机关当即将案情告知孙某所在的公司。当日下午,公司将孙某移交随州市检察院。因案情重大,随州市检察院当即决定先行对孙某立案侦查。2011年8月23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同意,孙某被逮捕。

  为给公司挽回部分损失,孙某向检察机关检举:温州的配资公司收取了她几百万元的手续费,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追回来。

  检方随即赶赴浙江省温州市,与配资公司交涉。迫于涉嫌非法经营、非法收取单位汇款等压力,为争取从宽处理,配资公司自愿退还了孙某挪用的公款566万元。

  此外,检方还赶在到期日前冻结了一笔金额为499余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使该公司的这笔巨款免受损失。 本报记者  胡新桥本报实习生 刘志月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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