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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遭反抗杀人抛尸 欲捐器官赎罪

2012年06月12日 16:1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因犯抢劫罪,且将对方杀死,(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人杨平被判处死刑,在宜宾市宜宾县看守所羁押了一年半后,近日,杨平被交付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根据杨平的意愿,为了赎罪,执行死刑后,杨平将自己的器官捐出。

  杨平是宜宾长宁县人,为了找快钱,2010年12月19日,杨平在宜宾县普安乡附近转悠寻找作案对象,最终锁定摩的司机杜军。杨平招呼来杜军,让他送自己到宜宾县安边镇,车行至安边镇豆坝村金江组附近时,杨平掏出尖刀对杜军实施抢劫,遭到杜军的极力反抗,杨平恼羞成怒,挥刀将杜军杀害,随即将杜军的尸体抛到野外。抢走杜军身上的100元现金及手机一部后,杨平迅速逃离现场。

  12月22日,宜宾县公安局通过侦查走访,将杨平抓获。杨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因为抢劫罪,杨平被判处死刑。

  “所有的人都已经放弃了我,你们却把我当成亲人,我从未感到过这样的温暖。我以前做的那些事情太可怕了,简直不是人做的,我犯下的罪行就要承担责任。”临行前,杨平特意找到民警,留下了遗愿,称这辈子没有机会回报社会,执行后,他愿意把器官捐献给他人,以此赎罪,减轻自己的罪孽。

  近日,杨平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他的部分器官也按照其自己的意愿被捐献给需要的人。(华西城市读本讯刘曼云黎焰坤记者张勇)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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