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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山东管理

2012年06月14日 05:04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13日,济南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在山东济南举行,济南铁路局分别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在移交协议上签字。这标志着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济南、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济南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及其所属的济南、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式移交地方实施属地管理。

  在仪式上,有关领导表示将切实抓好协议落实,确保铁路法院、检察院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为铁路发展和运输安全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延伸服务功能,主动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此前,按照中央关于铁路司法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济南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并就人员过渡、资产移交等工作达成了一致意见。(记者刘成友)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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