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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躲工伤纠纷玩“失踪” 法院追踪开罚单

2012年06月14日 22: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东莞6月14日电 (索有为 奚婉婷 黄彩华)笔者14日从东莞市第二法院获悉,近日,东莞市沙田镇一家塑胶公司为躲工伤纠纷赔偿跟法院玩“失踪”,不仅擅自藏匿被法院查封的机器,还集体搬离原来厂房地址。东莞市第二法院沙田法庭执行干警经追踪查出“老赖”去向,为受伤工人追回执行款13万多元,并对企图逃债的塑胶公司罚款1万元。

  2011年1月,在东莞市沙田镇工作的务工人员董某因工伤纠纷,将原东家东莞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2011年8月,东莞市第二法院判决塑胶公司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等各项赔偿合计逾12万元。董某认为赔偿过少,提起上诉。2012年2月,东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3月8日,董某向东莞市第二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塑胶公司支付赔偿金及其垫付的诉讼费合计13万多元。3月28日,东莞市第二法院沙田法庭执行干警到塑胶公司所在厂房,却发现这里已经挂上了另外一家公司的牌子。

  新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是2011年8月搬来的,之前在此的塑胶公司早已把所有东西搬走。在董某打诉讼官司期间,法院曾于2011年7月查封了塑胶公司一台裁断机,现在该机器连同塑胶公司一起下落不明。

  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该塑胶公司虽然搬离了原厂房,但银行流水账显示,它还在以其原名义对外有资金往来。4月10日,执行干警冻结了塑胶公司的银行存款。该公司发现账户被冻结,才主动与法庭联系,缴纳了执行款逾13万元。

  法院认为,该塑胶公司私自转移法院查封的财产,妨碍民事诉讼,应予以处罚。考虑到该公司已将查封财产搬回原处,并具结悔过,且已履行债务,可酌情从轻处理,法院决定对其罚款1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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