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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职务之便受贿5万致国家损失200万

2012年06月15日 22: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石河子6月15日电(郭长松)6月13日深夜2点30分,新疆石河子市城区公安分局北子午路派出所值班备勤民警根据线索,在该市1小区“军垦宾馆”206客房,将网上通缉受贿犯罪潜逃3年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过警方初步审查:受贿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3岁,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王某交待,在2009年7月间任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外协部经理时,河南省伊川县鸣皋镇某村村委会主任姜某某和伊川县鸣皋镇副镇长高某某,为多争取土地使用西气东输项目补偿款,便将一个装有50000元现金的茶叶盒行贿外协部经理王某,希望王某在土地补偿问题上给予帮助。

  王某受贿5万元现金后,利用职权在伊川县鸣皋镇某村赔偿枣树的数量上进行虚报,使该项目实际拨付的补偿费多付了200余万元,给国家西气东输二线项目建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当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时,王某仓惶外逃,受贿的50000元款也用于日常消费,被挥霍一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涉嫌受贿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现己被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同时,石河子警方已与河南省伊川县警方取得联系,择日将派员押回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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