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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老板帮人套现银行卡获利四千 7银行损失32万

2012年06月20日 15:3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套现获利四千元银行损失三十万

  (广东)佛山禅城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其提起公诉

  33岁的生意人李某是禅城区某电脑经营部的小老板,偷偷利用店里的POS机帮老客户非法套现,自己获利不过4000余元,却造成禅城区7家银行共32万余元的本金逾期不能追回。19日,记者从禅城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以非法经营罪对李某依法提起公诉。

  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间,李某利用其经营的店铺和本人名义申领了三台银行POS机。后李某利用上述机器,以套现金额的1%至2%做手续费,为经常照顾他生意的“老客户”罗某(另案处理)非法套现,而罗某用来套现的25张信用卡,全部都是冒用他人身份申领的。李某总共赚取了手续费约4000元人民币,但这一行为却让罗某拖欠7家银行共32万余元的本金逾期未还。

  李某供认,罗某自2010年以来经常到他店内套现,每次都是傍晚时分出现,套现金额在几千元到一万元左右。两人商量好手续费,将手续费加在刷卡金额上,刷卡成功后,把套现金额以现金整数返还给罗某。双方虽来往数次,但李某对罗某的真实身份并不清楚。据查,罗某是名无业男子,因染上赌博恶习,为筹集资金到处借高利贷,早已负债累累。后来罗某通过互联网获取大量他人的身份信息资料,遂利用上述信息向各大银行申领了25张信用卡,并到李某处疯狂套现。

  因罗某透支的信用卡迟迟未还钱,银行工作人员催收,发现“持卡人”竟称未开过信用卡,后查知信用卡身份被人冒用,且冒用人在其他多家银行也开设信用卡,上述信用卡大部分在李某的电脑营业部消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11月28日李某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罗某也相继归案。(记者 景瑾瑾 通讯员 韩文华 禅诉)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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