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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隐匿寺庙两年甘当“老赖”拒不还钱被判刑

2012年06月20日 16:53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老妇隐匿寺庙两年甘当“老赖”拒不还钱被判刑
田红 图

  松江区法院近日判决了一起“老赖”拒不还钱案。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市民庄杭的前妻张芳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与张芳产生经济纠纷的是庄杭的父母和现任妻子王丽,起因则是庄杭因病去世前从自己股票账户里转给前妻的400万元。不过,尽管赢了官司,张芳还因不肯还钱而被判刑,庄杭父母和妻子拿回法院判给自己200万元的希望却仍很渺茫,因为,张芳一心认为:“这笔钱是庄杭补偿我的,宁愿判刑,宁愿挥霍一空,我也不会拿出一分钱给王丽!”

  转给前妻400万元

  事情要从2008年说起。庄杭因病在2008年去世,在整理遗物时,庄杭的妻子王丽发现了一张蹊跷的银行卡,卡主是庄杭的前妻张芳。去银行查询后,她更加一惊:“除了居住的房屋,家里的财产就是股票账户里的400万元,丈夫竟然把400万元全转进了前妻的银行卡!”

  考虑到张芳在1995年与庄杭离婚后,独自抚养儿子,现在还在照顾孙女,可能丈夫想留下一笔钱给儿子孙女用,王丽找到张芳协商,提出两人平分。张芳一口拒绝:“我还在帮庄杭照顾儿子、孙女呢,这是他给我养老和养孙女的!”

  王丽回忆起来,庄杭患病三年间,脾气变坏,动辄摔东西砸人,有一次,她实在受不了,回娘家住了一周。正是在这段时间,庄杭瞒着家人,将证券账户里的400万元转给了张芳,银行卡则藏在自己家里。

  法院判决归还一半

  庄杭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分配,王丽及庄杭的父母将张芳告上法庭。2009年6月8日,法院考虑到庄杭父母年迈、庄杭的生前意愿以及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况,判令张芳在10日内将其中187万余元交给王丽,10万元交给庄杭的父母。

  张芳没有上诉,但也不愿执行法院的判决。这个文化程度不高的60岁农妇选择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办法:利用挂失重新补办存折的办法,将400万元巨款全部取出,然后变卖自己的房产,人间蒸发。

  张芳逃走后的日子过得并不好,王丽等人曾经在九亭差一点抓住她,那一次,她提着两个铺盖卷,一副流浪街头的样子。

  拒不还钱获刑两年

  2009年7月,松江区法院发出执行令,然而,张芳下落不明,将存款全部提取后,法院又难以找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判决迟迟无法执行。法院认为,张芳此举已触犯法律,将案件移送警方立案侦查。

  2011年11月19日,松江警方在浙江台州的一所寺庙内找到了在此隐匿近两年的张芳。到案后,她一口咬定:“钱没了。”至于怎么花的,她的解释是:“我曾经不想活了,所以干脆花掉了。”“玩掉了,吃掉了。去天津吃狗不理包子,去北京吃烤鸭,五星级酒店里吃的……”但是,面对警方和检察机关的询问,她始终无法说出开销的具体细节,因此被认定为虚假供词。

  根据法律规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况严重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近日,松江区法院据此判决张芳有期徒刑两年,一旦发现她有可执行的财产,仍将依法执行。(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孙云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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