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不满离婚财产分割方案 男子放火烧家被判三年

2012年06月21日 10:33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因对妻子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方案的不满,冲动之下,36岁的彭某点燃了自己的家。烧自己家也是犯罪。昨日,岳麓区法院审理了这起因家庭矛盾纠纷而引起的放火案,并当庭宣判。

  今年2月20日中午,高新区某小区2栋的一个窗户突然冒出浓烟,蹿出了火苗。而这场火居然是男主人亲自点燃的。为何会放火烧自己家呢?36岁的彭某是长沙人,2000年与妻子刘某结婚。2008年因为村里拆迁,夫妻俩获得了一笔可观的拆迁款。然而有钱并没有让夫妻俩的感情更好。两人经常争执不断,多次协议离婚不成。最终,妻子刘某最终将彭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因不满妻子起诉离婚,且对财产分割方案不满,2月20日上午11时许,彭某回到位于长沙市高新区某小区家中。喝酒之后的彭某越想越气,他找来一把铁锤,将家里的电视机、空调、冰箱、茶几等电器、家具砸了个稀巴烂。之后进入卧室,用打火机点燃棉被后离开。当日12时许,长沙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经过半个小时将大火扑灭。

  “当时喝了点酒,有点想不通。”法庭上,彭某表示,自己很后悔,妻子也在自己被捕期间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还有一个10岁的孩子要抚养,“希望法院轻判”。昨日上午,彭某前妻也来到法庭旁听,“没办法,他还是孩子的父亲,他被判刑,我心里也不好受”。为此,彭某的前妻还专门向法院提交了谅解书,希望法院能轻判。

  经过2个小时的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人彭某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遂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记者 邱钊 实习生 陈瑶榕 卿宇佳)

【编辑:曹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