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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驾车肇事逃逸 为保公职让人顶罪被刑拘

2012年06月25日 11:19 来源:哈尔滨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哈尔滨)市交警部门成功破获一起酒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肇事者醉酒驾车将一行人撞伤后逃逸,为保住公职,让同学为其顶罪,并找来多名朋友和亲属圆谎,期间,肇事者和顶替者还签订了协议书。为了揭穿谎言,警方赶赴2省7市调查取证,最终真相大白。

  2月17日20时30分许,南岗区文景街77号门前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辆松花江面包车将一名过街行人撞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南岗交警大队经调查确定牌照为黑AC7553号的面包车有重大嫌疑,交警部门调取车辆档案后,立即与车主王明(化名)取得联系。当晚21时许,王明到南岗交警大队接受询问,自称案发时他刚从外面饮酒后回家睡觉,当天肇事嫌疑车辆借给了同学于心(化名)。交警发现王明满嘴酒气,便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醉酒状态。案发后第三天,于心到交警部门投案。期间,王明的朋友于可(化名)和其家属均证明案发时车辆借给于心,王明不在现场。但几名证人的证言在时间上惊人地吻合和毫无破绽的供述情节让民警感觉有些不对劲儿,警方层层上报并成立专案组细查此案。

  不久,警方获取线索,当晚与王明一起吃饭的共有四人,三男一女,而在王明和于可的询问笔录中,供述当晚吃饭的只有王明、于可和女网友田某三人。经查,田某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警方历时20天两次赶赴内蒙古,在7个城市进行查访,并找到田某。经证实,当晚吃饭的除上述三人外还有于心,而开车的始终是王明一人。

  于是,警方对于心、于可、王明重新询问,见事情败露,于心、于可交代了由王明策划,让二人为其顶罪、作假证的全部经过,并拿出了一份由王明和于心签订的“协议书”。“协议书”中共有六条协议,其中主要涉及于心在为王明顶罪期间,可能出现的伤者医疗费、损害赔偿费、罚款等费用均由王明承担。

  当王明看到警方出示的“协议书”时,他终于低下了头。王交代,事发当晚,他酒后驾车在文景街将一行人撞倒。由于担心酒后驾车被抓,自己还是公职人员,便没敢停车并萌发找人顶罪的想法。于是,他找来于心、于可商量,并与于心签订了顶包“协议书”。

  目前,王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和妨害作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于心和于可因涉嫌包庇罪也被警方刑事拘留。相关亲属涉嫌向警方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警方将进一步予以追究。(杨志勇)

【编辑: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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