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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4年方知非亲生 男子索赔10万元精神损失费

2012年06月25日 18: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台州6月25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 实习生 陈默 通讯员 朱利明)辛辛苦苦带大了儿子,却越看越不像夫妻俩人,浙江台州一男子张小锋越来越怀疑,带着儿子做了亲子鉴定,发现儿子不是亲生。愤怒之下,张来到法院起诉妻子,要求妻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和抚养费4万元。近日,浙江天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张小锋到庭参加诉讼,妻子林一未到庭。

  “70后”男子张小锋称,在2001年的时候他和林一登记结婚,两年后生育了女儿,小日子过得和和睦睦,后来夫妻俩来到杭州一市场经营服装生意。但随着日子的流逝,生活也逐渐过得平淡。林一希望生活能够经常充满激情,但朴实的张小峰认为过日子就是平平常常,于是两人经常争吵。

  7年后张小锋和林一又生育了一个儿子,但在儿子出生后不久林一就离家出走,并要求和张离婚。去年3月份,张小锋找到了林一,发现林一正同其他男人在房里聊天,就与这个男人打起来,还报了警。接着林一在杭州起诉离婚,后经法官调解,她又撤回了起诉。

  妻子撤诉后张小锋回到杭州的家中,看看儿子越看越不像自己。叫亲朋好友看看,大家都劝他不要多想,但是张仍然心存怀疑。加上听到同在市场的经营户们的流言蜚语,都说林一与别的男人有染,更使他心中不安。为了打消自己的疑虑,今年5月初,张带着4岁的儿子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可以排除张与儿子之间亲生血缘关系的存在。

  养了4年的儿子竟然不是亲生的,这让张小锋非常愤怒。今年5月底,他来到天台法院起诉,要求林一赔偿各种费用。

  张认为,按照天台当地的水平,4年时间抚养了别人所生的儿子,一年按一万元算,共计4万元。加上儿子也是由他父母在抚养,养了这么久,都有很深的感情。但现在既然知道儿子不是亲生的,以后肯定也不会养了,要求林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同时张还提出了判决离婚、女儿抚养费、共同债务承担等5项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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