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董离世后家族成“战场” 众亲属争夺亿元遗产 (2)
她开打官司后
婚姻遭遇撤销之诉讼
不过,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提起诉讼后,黄家人在老家河源市和平县相继提起三宗相关诉讼,其中之一便是前文涉及的那起令人匪夷所思的撤销后母张真与亡父黄勇婚姻关系的行政诉讼案,状告对象为河源市和平县青州镇政府。该案一审时,和平县法院认为涉案结婚证属于非当事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因此判决撤销两人的结婚证。
“我和我老公结婚10多年了,还生育了两个孩子,现在居然被法院判决结婚证是无效的?”拿到这份令她哭笑不得的判决,张真立即向河源市中级法院上诉,6月27日,该案将二审开庭。
小叔子
怀疑合作办学有假
可做司法鉴定
在张真的眼中,这起夺产案的始作俑者,是丈夫的三弟黄宏,他的本职是一名律师,在黄家中最懂法律,她认为,在和平县的三起针对自己的诉讼,都是他在一手策划。
对于张真怀疑作假的合作办学协议,黄宏拿出了原件,该协议签署于2003年,补充协议签署于2005年,协议上有4名合作办学者的签字,并有律师见证书。“如果她怀疑有假,完全可以做司法鉴定,现在有这个技术。”黄宏说,2005年签补充协议时,张真是知道的。
据黄宏介绍,2003年筹办该学校时,4名合作办学者是根据协议中股份份额出资购买土地及用于办学的其他费用,到2005年学校办起来并开始招生,因为学校已经有了实体和校名,因此大家又补充签订了一份协议,基本上也是按2003年那份协议约定了股份的结构。他说,因为大家感情都非常好,而且也各有各的本职工作,加上审核学校举办人的程序非常严格,为了简化办理流程,大家一致决定学校举办人只写黄勇一个人的名字,作为律师,他认为私下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在法律上能够保障大家的责任与利益,因此对于注册时写不写所有人的名字并没有太在意。
“大家都知道他们一直没领结婚证,但我们一直都是按照大哥正式配偶的名分给她安排财产的。”黄宏表示,在财产分配上,他们一点也没有亏待张真,而且在分配协议上都称她为“大嫂”,因为毕竟已经在一起十多年,而且还生育了2个子女,家里人早就接纳了她,把她当做一家人。
撤销结婚证诉讼是一种反击
张真突然提起诉讼,和整个家族撕破脸,让他们全家人都无法理解和接受。黄宏认为,可能是一个女人在丧夫之后一种自我保护意识的反应,只是反应过头了。
他承认,在和平县提起诉讼,是对张真的一种反击,“两个侄子实在看不下去了,提出撤销他们的结婚证,这也是一种愤怒的表达。”他认为,如果没有张真的这起诉讼,他们根本就不想打后来的这些官司。而直到目前,他还是希望能够和平协商解决此事,和“大嫂”坐下来好好谈一谈,让家族复归平静。对于张真的担心,他说,学校的管理自有其运作规律和程序,她担心失去对学校的掌控其实是多余的,一切都有协议和法律。
谁有权起诉撤销结婚证
夫妻双方因离婚闹上法院屡见不鲜,但起诉政府部门,要求撤销结婚证的案件却极为罕见。究竟谁有权提起撤销结婚证的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骆超华律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撤销婚姻关系的法定理由仅限于‘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才有权要求撤销’。”骆超华律师表示,根据这一规定,显而易见,只有婚姻双方当事人才能提起撤销结婚证的诉讼。具体到本案,只有黄勇和张真有权对自己的婚姻关系提出撤销的诉讼,其他人包括直系亲属均不具备这样的诉讼主体资格。除主体资格之外,这类案件也存在诉讼时效的限制,在受理案件时法院应一并审查。文、图/记者柯学东、王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