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方受理680件贪贿案 75%线索来自群众举报
2012年06月26日 11:30 来源:新疆日报 参与互动(0)
我区检察机关去年1月至今年5月受理680件贪污贿赂案件
75%案件线索来自群众举报
记者从(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1年1月至2012年5月,我区检察机关共受理680件贪污贿赂案件,涉及748人,其中大案要案涉及30人,挽回经济损失1.47亿余元。同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25件,涉及142人,其中要案10人,挽回经济损失394万余元。
据了解,上述腐败案件的查办线索,有约75%来自群众举报。
自治区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为0991—12309,群众还可以通过信函、当面等方式行使举报权。检察机关加大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力度,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奖励10万元—20万元。
为保护举报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规定,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单位,查案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复印件;对匿名举报信,除了侦查工作需要之外,严禁进行笔迹鉴定;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并加密;未经授权或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举报线索,举报线索不得随意摆放,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举报场所。
从即日起至本月29日,自治区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以“惩防并举,保障民生”为主题的第十四个“举报宣传周”活动。(记者隋云雁、见习记者杨萍、实习生程静茹)
【编辑:马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