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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抵押骗钱“上瘾” 无业女作案多次骗钱百万

2012年07月03日 16:41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0)

  一女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十余次冒充他人名义租赁汽车,并伪造车务手续及身份证件,将汽车用于抵押或谎称低价变卖,由此诈取钱财138万余元。日前,该女子已被(天津)河东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9岁的女青年赵某来自辽宁省,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2010年12月23日,赵某与韩某一起在北京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北京南站门店,由韩某出面租得一辆黑色别克新君越轿车,后赵某出资制作了该车的假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发票。2011年1月1日,赵某来到本市和平区华某的单位,以自己干的工程急需资金周转为由,骗得华某信任,并利用伪造的车务手续将该车抵押给华某,从华某处骗得人民币24万元。此次行骗得手后,赵某又于2011年2月至7月间,接连十余次冒充韩某名义租赁汽车,后伪造车务手续用于抵押,或谎称低价卖车骗取定金及购车款。案发后,被害人报案,并将赵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共计138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今晚报)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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