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日报:“因饭获罪”是因“言”获罪姊妹版

2012年07月04日 14:3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因“带领25人吃光政府食堂饭菜”被拘留15天,四川农妇提起行政复议。7月2日,此案开庭审理。当地警方则表示,黄满云是“非法聚众上访”。(7月3日《新京报》)

  因为吃了乡政府食堂一顿饭而被拘留,让人无语。不要说并不存在强行就餐的现象,没有过激的言行,就算是当真“将食堂饭菜吃光让工作人员没有饭吃”,也不至于影响到乡政府工作秩序,而一定非要动用司法强制手段。尤其是面对怀有利益诉求的上访群众,就更加不妥当。

  生活中,“权力一生气,后果很严重”的各种现实版本已不是头一次上演,“因饭获罪”终归是因“言”获罪的姊妹版罢了。类似的例子可谓“俯拾即是”:某地,64岁农妇不满征地补偿,镇委副书记说其是“母老虎”,因回骂被带走拘留;更荒诞的是河南某县的“水杯门”:65岁老农魏克兴找乡长说事时,又渴又饿的他拿起办公桌上一水杯欲喝水,被乡长喝止。出现肢体冲突后,乡长喊来警察,将其拘留7日。

  拘留是一种司法手段,必须要依法为之,但在包括农妇因吃政府食堂饭被拘事件在内的诸多现实范例中,地方的“拘留”,所遵从的并不是“事实”和法律准绳,而是权力的意志指向。

  “因饭获罪”案正在公开审理,相信公正的法律会还农妇一个清白。但无论是本案,还是一些不同类型的个案,种种悖理之处再一次发出警示:在权大于法的小气候中,公权频频越界,司法力量很容易异化为权力的工具。 (陈一舟)

【编辑:张尚初】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