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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被盗不报警 敲诈小偷反获刑

2012年07月09日 17: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7月9日电(陈应都 王琦)从甘肃来江苏扬州打工的黄某,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存款被姜某盗取后,没有向警方报警求助,反而威胁并强迫姜某以“偷一罚一”的名义写下借条。在姜某逾期未能“还款”后,让其家属代其支付“偷一罚十”的罚款。9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公布,该法院宣判,黄某因敲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

  去年10月,黄某借用李某的信用卡买电脑,之后将自己的银行卡交予姜某,让其帮忙取钱汇款还给李某。贪心的姜某汇完款后,又分两次从取款机上盗取10500元,再将银行卡偷偷放回原处。

  1月26日,黄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少了一万多元,就找到了姜某询问。姜某承认钱是自己偷的。两人商议后,愿意私下解决。黄某提出要对其进行“偷一罚一”,即姜某应该偿还黄某22000元(含姜某以前向黄某的借款1000元)。因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迫于无奈,姜某向黄某出具了一张22000元的“借条”,并承诺在2012年4月2日发工资时全部付清。

  承诺“还款”的时间已到,但是姜某并未按约履行。“不仅绝口不提还钱的事情,而且还避而不见,我发现他还经常买彩票。”黄某在开庭时这样说。为了惩罚姜某的失信行为,黄某提出了更疯狂的勒索要求:“偷一罚十”。随后便电话威胁姜某家人:“如果三天内未将11万元汇入我的银行卡,后果你们自负。”

  最后,无力偿还的姜某选择去公安局自首,而黄某以“监督者”的身份陪同姜某。直到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黄某才得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

  “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我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了,我只是很生气,想惩罚惩罚他,现在很后悔。”庭审结束时黄某这样对法官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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