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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找前妻欲复婚遭拒 用刀将其砍伤潜逃6年获刑

2012年07月10日 16:31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寂寞难耐找前妻欲复婚 遭到拒绝抢把菜刀乱砍 潜逃六年的嫌疑人,被抓回莆田后获刑一年

  一男子与前妻离婚后,迟迟无法再找到对象,他孤单难耐,于是找到前妻,希望与其复婚。在遭前妻拒绝后,该男子竟闯进一饭店,拿了一把菜刀将前妻乱刀砍伤后潜逃,随后于今年年初被警方抓获。涵江区法院于近日对此案进行判决,该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35岁的李某明是江西人,几年前他来莆田工作,随后通过自由恋爱,与莆田女孩王某美结婚,并入赘到王家。结婚后不久,两人因性格等不合,经常吵架,最终离婚。

  离婚之初,李某明也尝试着想再找一个女孩,重新组建家庭,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无法如意,长期独自生活在莆田的他感到十分寂寞,于是想到了和前妻王某美重新复婚。

  2005年11月9日傍晚5点左右,李某明来到前妻王某美位于涵江的住处,向王某美提出复婚的请求,王某美断然拒绝。此时,李某明又提出希望和王某美单独聊聊,王某美念在曾经的夫妻情分上,答应了对方的请求,与其一同外出散步。

  两人边走边聊,可无论李某明怎么劝说,王某美始终坚持不肯复婚,两人越聊情绪越激动,渐渐发展成争吵,在争吵过程中,王某美说了一些难听的话,李某明听着听着,觉得前妻是在看不起自己,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此时,他们正好经过一家饭店,李某明走进店中,抢了一把菜刀,对着前妻就是一阵乱砍,将其砍倒后,逃离现场,随后便一直潜逃在外,直到今年年初,才被莆田警方抓获。

  涵江区法院近日对此案进行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明因婚姻纠纷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前妻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作出上述判决。(海峡都市报 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黄雪贞)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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