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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飙车案的哥家属获赔95万 乘客母亲难以接受

2012年07月13日 16:02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造成3人死亡的深圳滨海大道“5·26”重大交通事故有了新进展。记者昨日了解到,经过一个多月的协商,遇难的哥谭亚立的家属接受了GTR跑车车主许楚辉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赔偿金共95万元,许楚辉另支付了5万元律师费。

  而事故中的另两位死者唐璐璐、张瑞玲的家属依然沉浸在失去女儿的痛苦中,他们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赔偿金额。

  遇难的哥家属称身心俱疲不想再纠缠

  昨日,记者首先致电谭亚立堂哥黄先生。黄先生说,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半个月前,许楚辉向谭亚立家属支付了100万元,其中5万元是支付给律师的律师费,另外还有谭亚立投的强制险,保险公司赔偿了20万,家属实际拿到手的金额共115万元。对于这个费用,黄先生表示离心里预期的数额还有一定差距,他们并不满意,但家属身心俱疲,已不想再纠缠此事,因此最终无奈接受。

  身亡女乘客父母无法接受

  而95万元的赔偿金额,对于唐璐璐、张瑞玲的家属而言,仍无法抚慰心中的伤痛。唐璐璐的母亲告诉记者,“我和老公都是下岗工人,要租房住,璐璐是我们的独生女,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没有了,璐璐又是城镇户口,如果女儿与谭亚立的赔偿标准相同,我们无法接受。”唐母认为,女儿的离世不仅是一个生命的消失,对于夫妻二人而言,精神上的创伤及痛苦是无法弥补的。张瑞玲的堂弟也告诉记者,95万元的赔偿金额他们无法接受。

  GTR车主称赔偿额高于相关标准

  记者随后采访了GTR跑车车主许楚辉,他表示,对于两位女孩家属的想法表示理解,但95万元已远远超出了国家相关法律对于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计算的话,城镇户口的受害者每人所获各项赔偿约合计80万元左右,“如今3名死者都是按照城镇户口的标准来计算,95万元的赔偿金额已经超出了我自己的能力范围,我们还在委托律师与死者家属继续协商。”他说。

  上海旭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菅峰表示,许楚辉给予每位受害者的家属95万元的赔偿,的确已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现有规定,这费用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死者家属认为赔偿费过低,还可以向许楚辉提出被扶养人生活费,但前提条件是,家属必须提供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的证明。

  而对于谭亚立的赔偿金额,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谭亚立2008年就来深工作,按照《广东省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加之“5·26”重大交通事故影响恶劣,死者家庭的经济来源中断,车主给予的经济赔偿理应增加。(晶报 邹玮)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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