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西安规定市民带狗出门与狗距离不得超2米

2012年07月21日 12:2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西安市针对近期频频出现的恶狗伤人事件出台规定,携带犬只出门时,主人与犬只的距离不得超过两米,如果违反规定造成他人伤亡,狗主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养犬也成为了一部分人的精神寄托,随之而来的盲目养犬和随意弃犬的现象让流浪犬和无证犬数量猛增,今年以来西安市已经发生了多起的恶犬伤人事件,比较严重的两次分别有十个人和九个人被咬伤,所以恶犬伤人最近也成了最近西安市民比较关注的社会热点。

  西安市市长董军和市公安局局长杜航伟专门就此做出了批示,要求对于犬只伤人的案件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高度重视,涉案犬只一律要收缴,无论养犬人在不在现场一律要追究养犬人刑事责任。

  从昨天开始全西安市的各个派出所的民警已经深入居民的住宅小区、农村还有单位家属院开展市民养犬情况的摸底,掌握辖区养犬的第一手资料。

  今后社区民警不但要知道自己的辖区内有多少人,住了多少人,还要知道有多少狗,是不是允许饲养的狗,有没有登记注册,有没有年审等等,争取从源头上遏制恶犬伤人的现象发生。

  另外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还规定,主人带狗出门的时候要使用牵引带,并且这个牵引带不能超过2米,也就是说主人距离犬只不能超出2米的范围。

  今年8月份西安市还将对流浪犬和无主犬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市无主犬和流浪犬的信息化管理。(记者刘涛)

【编辑:张尚初】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