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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打工者高温补贴维权陷困境 不愿为百元得罪老板(3)

2012年07月31日 15:0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如何监管?

  室内温度谁来测量成悬疑

  “暂时还没有职工通过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举报,不过说实话,佛山以中小企业居多,2万多家这样的企业光靠工会监督不现实。”佛山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再勋表示,曾有一名职工向本单位的工会投诉未领到高温补贴,但该工会负责人表示,并非不发,而是暂时没发。“这样是错误的,按照规定必须每月发。”据了解,针对一些职工不知维权、不敢维权的情况,佛山市总工会在7月下旬举办“幸福佛山·职业健康我来讲”活动,通过对职业健康的讨论,将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政策内容、高温补贴标准、防暑降温知识等融入大赛过程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年初查职业介绍,年末查工资发放,年中我们工作的重点,就是查高温补贴,希望通过一两年的执法推动,使回避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有所改善”,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审理室主任叶文红说,“有举报必查处,根据以往接到的举报情况,深圳用人单位违法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不发津贴;二是用清凉饮料代替高温补贴;三是将高温补贴与工资混同。今年7、8两月,深圳各区的劳动监察支队正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相关的违法情况统计结果将在9月初出炉。”

  叶文红认为,今年3月起实行的《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是“里程碑式的规章”,相较于以前的红头文件,有较强的执行力,可以正式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然而,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一些概念不够清晰,需要假以时日,多积累案例。

  龙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长姜月和透露,在该支队目前查到的案件中,室内高温补贴的发放是投诉的热点。争议的焦点在于“室内温度究竟是多少、由谁来测量”。监察支队接到工人举报赶到现场,存在一定滞后性,也给取证带来一定难度。

  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工作人员张冶儒介绍,在去年该机构收到的投诉中,室内高温补贴的发放比例较大,“室外高温有据可查,可是一家工厂不同的岗位和区域,室内温度完全不同。”据他介绍,在高温补贴方面权益受到侵害的岗位包括制鞋、五金、仓库等,以及与烤箱、锅炉有关的工作,而维权的举证难度较大。

  目前深圳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精力主要放在有锅炉和电镀的车间,因为这属于因工作原因造成室内长时间高温,且通过风扇、空调都不能降温的情况。

  员工维权成本太高

  律师说法

  关于高温补贴问题,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琨认为,虽然每一两年都会出台一项规定,但就执行情况看,确实不够理想。“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利益至上,始终不重视劳动者权益;另一方面是维权成本太高,一般不太可能向公司提出要求。”

  “我受理过很多劳动维权的案子,但是迄今无一例因高温费引起的纠纷,甚至连咨询的人都没有。”广东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告诉记者。

  据了解,《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不仅对高温补贴的方式、金额做出明确规定,而且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逾期未改正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但一些法律人士认为,这样的处罚规定,缺乏震慑力。

  如果一家公司30多人,高温补贴每人每月150元,每年公司就要发22500元,还要准备清凉饮料。如果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即使被举报,最多被罚款10000元。(南方日报记者 刘昊 李书龙 尹辅华 邓翔 张玮 实习生 马化展 策划统筹 王军)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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