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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淮滨放宽货车超限国标 司机按月交钱可免罚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8月08日 07:4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河南淮滨放宽货车超限国标司机按月交钱可免罚
4月17日,淮滨县超限站内的屏幕上显示未缴纳“月票”的车辆列表。
    8月2日,淮滨县超限超载检测站,大货车司机停车办“月票”。新京报记者 李超 摄

  淮滨“治超”开月票 “先罚款后上路” 河南淮滨自行放宽国家超限标准15吨,司机称提前交数千元罚款可超限一月

  8月1日,河南省淮滨县司机杨华(化名)开着一辆“超载”的大货车,主动去淮滨县马集镇的超限检查站办罚款“月票”。去年开始,当地货车司机为了少被处罚,每月月初,到县城的超限站交钱,不同车型缴纳的费用不一样:三轴车(前后有三排轮胎的汽车)需缴纳5200元,两轴大车(前后两排轮胎)缴纳4400元,小车缴纳3300元。

  不过,拿到“月票”后,车货总量也不能超过当地的规定。去年5月,为了治理超载超限(下简称“治超”),当地政府规定三轴车车货总量不能超过45吨,两轴车不能超过35吨,分别将国家超限标准放宽15吨。按国家规定,三轴车车货总量不能超过30吨,两轴车辆不能超过20吨。

  采访中,当地政府不承认“月票”的存在,但记者调查证实,该收费形式确实存在。相关专家指出,淮滨县这种“先开票后上路”的形式是违法的,同时也不能自行提高超限标准。

  每月开5200元罚单才能上路

  到8月1日,信阳淮滨县司机杨华7月的“月票”已过期。

  每到月初,他要去超限检测站缴纳5200元,领取当月“月票”,才能“安全”上路。

  当天上午,杨华将载着沙石的货车开到超限检测站(位于淮滨县337省道与216省道的交叉路口),过地磅显示重量43吨,领到一张“初检单”。

  在办事大厅里,5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收款、记录、填写单子、出罚款单,里面已有10名司机在“交罚款”。

  杨华照着现场备好的承诺书抄写:“我郑重承诺:在公路运输过程中,不超限超载,不加帮改型,不飘洒污染公路环境物质,严格按照国家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运行,服从治超中队管理,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杨华交了钱,在一些空白单子上签字、按手印。一名交警记下杨华的车牌和喷标号。

  杨华交了4200元后,顺利领到8月份的“月票”——对两项违法内容进行处罚的票据,一项1000元,一项3200元。每项处罚中,都有一张“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一张《违法行为通知书》和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两项共6张票据。其中,罚款1000元的票据盖有“豫S216线淮滨超限超载检测站”的收费专用章,违法事项“违法超限运输”;罚款3200元的票据盖有“河南省淮滨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专用章,违法事项“擅自使用改装车辆”。

  一个月前,杨华交了5200元,据其提供的票据显示:7月1日交了4200元,其中3200元罚款内容是“擅自使用改装车辆”;1000元是“超限运输”的罚款。7月2日,他又交了1000元,处罚内容是“超限运输”。

  据当地多名司机介绍,每月初要交上5200元,才能“安全”上路。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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