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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信社原代办员办“家庭银行”违法揽储6年

2012年08月08日 10: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许昌8月8日电(记者侯伟胜)原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许昌县联社(下称许昌县农信社)的一名农村代办员被辞退后,利用往日的身份开办“家庭银行”,继续非法揽储长达6年。6年间,当地有数百户农户上当受骗,涉案金额达600多万元。当地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近期,许昌县农信社原代办员非法揽储一事,备受当地群众关注。许昌县农信社8月2日提供给记者的材料称:2011年6月17日上午10点多钟,一中年妇女和其女儿一起手持两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整存整取)储蓄存单”到许昌县小召信用社办理提前支付手续,金额分别为16400元、6000元。柜员经核查发现,信用社无存款人的存款记录。经过辨认和档案查询确认:两张存款单系假冒。信用社主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当地派出所将取款人带回派出所询问,发现上述存单出自该县小召乡屯里村村民王伟岭之手。

  材料还介绍说:经查,王伟岭系原许昌县农信联社屯里储蓄服务站代办员,于2005年11月被清退。案发后,许昌县委、县政府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并积极追缴涉案资金。2012年元月(农历春节前),专案组追缴返还受害群众部分资金,占涉案资金总额的60%,剩余涉案资金正在继续追缴中。

  记者从许昌县法院了解到,王伟岭被辞退后私刻信用社印章、仿制信用社存单,冒用‘许昌县小召乡信用社屯里储蓄服务站’的名义,在其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30余万元,借出680万元收取利息,谋取私利。2011年12月22日,该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伟岭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11>许县刑初字第251号)。

  记者就此在屯里村采访时了解到,案发前,王伟岭在屯里等几个村庄吸纳存款是公开的。“在我们村,差不多95%的人家都在他那里存过钱;周围村子里的,很多人图省事,也都把钱存在他那里。多的有存10多万的,少的有几千元不等,算下来储户得有好几百户。”屯里村群众对记者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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