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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销售员挪用货款30万 潜逃他乡10年被捕

2012年08月08日 18: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重庆8月8日电(记者郭晋嘉)贪心销售员私自截留、挪用公司货款30万元。为逃避公司催缴货款,他换掉手机号码玩“失踪”,远走他乡10年。重庆市北碚区公安分局8日透露,在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中,重庆北碚、河南郑州两地警方通力合作,将涉嫌挪用资金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

  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唐某现年37岁,家住重庆北碚区。从1992年始,唐某在该区的一家电器厂从事发动机修理工作。由于唐某勤奋好学,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电器厂于1997年任命唐某为该厂业务销售经理,负责在市内外各地销售该厂电机产品,具体从事外贸接单、出货、回笼货款、收取订金,并上交公司财务等。

  每天大量的定金、货款摆在唐某的面前,面对诱惑,唐某梦想一夜暴户,不惜铤而走险。2000年6月,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郑州一公司用于抵缴货款的18万元私自截留挪用。为了不让公司发现,他采取用后面客户的货款填补挪用的前面客户货款的方法,至2001年8月,唐某共采用此方法挪用货款30万元。

  2002年春节,电器厂机构改革,在纳岗位调动、财务交接,核对账目、实物时,发现货物出库和货款有差别。唐某感觉事情败露,便远走他乡,潜逃到郑州某地。为逃避公司追缴和警方打击,他还换掉手机号码玩起“失踪”。

  接到报案后,重庆北碚区公安分局组织民警经过多方走访摸排,开展大量的调查取证,固定证据。10年间,警方从未停止对唐某的追捕。

  自2012年3月1日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开展以来,重庆北碚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精心部署、细致筹备,认真梳理近年积案,广辟案件线索,成立专案组,重点攻破此案件。

  7月底,警方在工作中获取线索,涉嫌挪用资金案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潜逃至郑州某地。专案组成员立即奔赴郑州,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于8月1日将唐某抓获。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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