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村庄拟用20亩耕地建广场 村民批舍本逐末
村干:建广场为满足群众需求
村民:如此良田毁了真是可惜
新建一村庄拟用20亩耕地建广场引争议
有关部门:农村土地用途和性质不能随意改变
“不是说耕地承包责任制50年不变吗?村里要把农田拿出来建休闲广场是否合法?”8月9日,新建县乐化镇徐邓村一名村民来电向本报记者反映,称该村规划的休闲广场要占用20多亩宝贵的农田,他们质疑这个建设项目是“舍本逐末”。
当日上午,冒着淅沥的小雨,记者来到乐化镇徐邓村。在一名村民的带领下,记者看到,该村计划占用的稻田和水塘呈弧形,环绕着村庄。走近一看,才发现其实有些稻田里没有种稻谷,只剩下杂草,而几块种了晚稻的农田也是杂草丛生。
“田里杂草多是因为村里说要开工建休闲广场,大家担心等不到秋收干脆放弃了管理。”一名村民说,利用这片农田修建休闲广场的事情,去年底就宣布了,但一些村民不愿意交出责任田,从而影响了工程进度。
听说有记者来采访,一名正在池塘边洗衣服的村妇上前说,徐邓村人均耕地只有4分多,修建休闲广场虽然是好事,但是占用这么好的农田太可惜了。
82岁的老党员邓朝铃也忧心忡忡地说,虽然很多村民都出去打工了,这些耕地一直没有撂荒,“如果没有农田没有饭吃了,我们天天守着休闲广场也没什么意义”。
乐化镇党委副书记程业煌告诉记者,分管此项目的镇领导在外办事。据他了解,镇党委、政府考虑到徐邓村紧邻昌北国际机场,想打造一个新农村建设的品牌。徐邓村委会计划修建的休闲广场包括健身场、篮球场、戏台等,目前这个项目正处于规划设计阶段。
“我认为大部分村民是同意修广场的。”徐邓村党支部书记邓文革说,休闲广场是应一些村民对文化娱乐的需求而规划的。建广场要占用20多亩水田,涉及32户村民,不同意建设的村民主要是怕失去自己的土地。目前相关村小组正在重新分田,平摊之后人均耕地只减少了几厘地,村民不用担心无田可种。
对此,投诉的村民质疑说,村里要收回村民的承包田,是不是与50年不变的承诺相违背?修休闲广场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否能通过国土部门的审批?
针对徐邓村村民的投诉,9日,南昌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非法剥夺农民依法获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徐邓村委会不能随意收回农民的承包地。他还指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五条禁令”,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农村土地的用途和性质不能随意改变,农户承包的耕地不能用来建休闲广场或开挖成水塘。
针对南昌市农业局的表态,邓文革坦陈该项目很难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但他认为修建广场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可以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可以用土地流转的方式来解决。邓文革说,他们将尽量逐户做通村民的工作,希望反对的村民能看得长远一些,休闲广场也是以绿地为主,不会破坏生态。
“建村民休闲广场不能触碰耕地红线。”江西云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先沫说,当前这种随意占用耕地的情况在各地比较普遍。他认为,根据国家政策,哪怕是全体村民都同意,这个项目也不是可以随意上马,希望乐化镇和徐邓村有关负责人谨慎行事。(记者张绪鸿 实习生肖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