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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偃师规划局任用渎职者续:当事人被免职

2012年08月15日 10:06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本报对偃师市规划局被指任用渎职者,大队长犯罪后变身科长一事进行报道(详见本报8月14日L09版)。报道刊发后,偃师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昨天上午,偃师市规划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郭瑞森新担任的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调整到售后服务公司工作,并不再担任中层职务。

  据偃师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31日,偃师市规划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一批中层干部的任职问题,其中涉及郭瑞森。郭瑞森曾任偃师市规划局城市监察大队大队长,去年被判玩忽职守罪。该负责人说,当时郭瑞森被免予刑事责任,偃师市监察局给予记大过处分。在这次职务任免前,他们曾经咨询过偃师市规划局法律顾问,认为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第8条规定:郭瑞森在一年半内不能提升职务和工资晋级提升,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够平级调任。按照此规定,偃师市规划局把郭瑞森调离了执法岗位,平级调任为新成立的监督管理科科长。

  此事受到媒体关注后,偃师市规划局昨天上午11时召开党组会议,加大对干部违纪处理力度,研究决定免去郭瑞森新担任的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调整到售后服务公司工作,并不再担任中层职务。 (大河报记者韩聪聪见习记者曹杰)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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