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为落榜考生联系上学 骗取7名家长17万
男子谎称可为高考落榜的学生联系学校,骗取7名考生家庭17万余元。8月14日,记者从灵武市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4月,杨某谎称自己是天津体育学院的招生老师,到灵武市第一中学联系生源,在此过程中认识了灵武第一中学体育老师朱某。杨某承诺可安排考生在天津体育学院补习班学习一年,之后学生持“二级运动员证”参加天津体院的“单招”考试,通过考试的学生就可以被天津体育学院正式录取为本科生。为此,2人协商将包括朱某女儿在内的7名学生“安排”到天津体育学院补习班上学。每名学生除了要交补习班正常学费1.1万元以外,还要向犯罪嫌疑人杨某交“跑腿费”2万余元。7名考生中有6名学生都没有“二级运动员证”,但杨某承诺在学生就读补习班期间,可以为学生办理“运动员二级证”,不会影响学生参加“单招”考试。这7名孩子在当年高考落榜后,家长们虽然对犯罪嫌疑人杨某的一系列“安排”心存怀疑,但仍然决定铤而走险,让7名孩子去天津体院读补习班。
2010年9月,7名学生和家长跟随杨某来到天津体育学院补习班报名。7名学生报名后,家长便打消了顾虑,让孩子在天津体院补习班学习。2011年4月左右,天津体育学院的“单招”考试举行前夕,杨某对给学生办理“运动员二级证”一事推诿扯皮,最终这6名没有“运动员二级证”的学生,被取消报考天津体育学院的资格,被迫退学。其中有“运动员二级证”的学生牛某是因参加足球比赛获得第三名自行办理了“运动员二级证”才得以继续参加补习班并获得准考证,在通过“单招”考试后牛某被天津体院学院正式录取。牛某在被天津体院录取后给父亲说:“我之所以能考上天津体院都是我自己努力的结果,与杨某某无关。”其父无奈地说:“我们是花了2万多元买了一条信息而已。”在诈骗事情败露后,杨某逃匿,朱某无奈只能将自己的房子卖掉,将收取学生家长的费用如数退还。同时,朱某向警方报警。今年7月,杨某被警方抓捕归案。( 法治新报记者 王潇翊 通讯员 孙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