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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客醉亡 同桌11酒友被判赔10万

2012年08月22日 10:25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淮南一名男子在朋友孩子的满月酒宴席上因“酗酒后窒息死亡”。死者妻子和女儿一纸诉状,将同桌13人全部告上法庭。昨天,淮南市大通区法院一审宣判,其中11人将赔偿死者家人近10万元。

  2月12日是淮南市民李建平女儿满月的日子。当天中午,他在饭店摆了几桌酒席。孙帮全、李建平、刘军等人坐在一桌喝酒,一共喝了14瓶白酒,孙帮全当场就醉倒在饭店。酒席散后,李建平和亲戚找了一辆机动三轮车,将孙帮全送回了家。当天傍晚,孙帮全的妻子陈艳发现丈夫情况不对,急忙送往医院抢救,但终未能挽回他的生命。医院出具的证明显示,孙帮全是“酗酒后窒息死亡”。

  对于丈夫醉亡一事,陈艳认为,当天是李建平办喜宴,丈夫不好推脱同桌人的劝酒,才喝了那么多,所以同桌吃饭喝酒的人都有责任。为此,她和女儿一纸诉状,将同桌13人全告上法院。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孙帮全系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应当知道过度饮酒会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其本人应对醉酒的后果负主要责任;李建平作为酒席的邀请者,应当知道饮酒过量会对饮酒者人身造成危害,席间没有及时有效地劝阻孙帮全饮酒,也未及时将孙帮全送医,应承担20%责任;刘军等10人与孙帮全同桌饮酒,在孙帮全醉酒后没有尽到照顾并将其送医的义务,应共同承担5%责任;另外2人提前离席,对孙帮全醉酒以及醉酒的后果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昨天宣判,判决李建平赔偿陈艳母女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77065.8元;刘军等10人赔偿陈艳母女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合计21766.45元。(新安晚报 张安浩)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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