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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货车载32吨甲醇高速路逆行 疑司机为省过路费(2)

2012年08月29日 10:10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记者在高速公路大队附近看到了这辆半挂车,只见车辆后方的牌子上写着:装载货物为甲醇,32吨。车身上还画着大大的“爆”字。

  隐情

  只为省130元过路费?

  针对廖某在高速公路匝道上掉头掉不了的含糊说法,民警提出了质疑:在正常的情况下,廖某在车子开过头时,完全可以在前方的柳江收费站驶出,然后再驶入收费站,返回到洛满东。但是,不知廖某为什么没有这么做。

  由于廖某自己也说不清,民警推测,他在驶至柳江收费站时并没有出站,而是在柳江收费站内的高速公路匝道上掉头,想由原路直接逆行回到宜州高速洛满东立交,再驶入北环高速公路。

  作为一名有1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廖某不可能不知道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危险性。对廖某的行车里程进行推算后,民警发现,这可能与他为省下这段“冤枉路”的过路费有关。

  民警向新兴收费站收费员咨询得知,当时,廖某从洛满东到柳江收费站已经行驶了29公里,这辆车货总重近50吨的半挂车如果从柳江收费站出站,则需要多支付 65元的过路费;如果再从柳江收费站驶入返回至洛满东立交的话,还要再多支付65元的过路费,这一来一回就得多支出130元。而这恐怕才是他在高速公路上直接掉头逆行的原因。

  面对民警的分析,廖某的表情略显尴尬,随后沉默不语。

  民警调查发现,除了逆行,该重型半挂车还存在超载30%以下的行为。

  昨日,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韦志强表示,逆行是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根据相关规定,廖某将被直接记满12分,处罚200元,需要回去重新参加考试才能再次获得驾驶资格。同时,因为超载,他还将被处以记2分,现金200元的处罚。这一处罚对廖某来说虽然得不偿失,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又不失为一种幸运。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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