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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保护伞”通风报信致稀土盗采屡禁不止

2012年08月29日 11:1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山顶被铲平,一片原本郁郁葱葱的山地变成红土飞扬的“飞机场”。在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记者看到了这样的场景。

  记者采访发现,出于暴利,佛冈的稀土在几年间被盗采者肆意侵占。但是,在数年打击后,盗采却屡禁不止。直到今年,佛冈县人民检察院重拳出击,一批“保护伞”落马后,盗采才停了下来。

  100多处采矿点造成数十亿损失

  记者在盗采现场看到,凡是被盗采之地,山被铲平、树被砍光、化学污水随意乱排。之所以造成巨大损害,皆源于其开采的工艺:稀土开采分为池浸、堆浸和原地浸矿3种工艺。

  这些方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惊人的。据统计,池浸工艺每开采1吨稀土原矿,要破坏200平方米的地表植被,剥离300平方米表土,造成2000立方米尾砂,每年造成1200万立方米的水土流失。另外,浸出、酸沉等工序产生的大量废水富含氨氮、重金属等污染物,严重污染水体。

  佛冈检察院专门聘请专业单位对位于石角镇观山村的一个采矿点进行测算,结果显示,该矿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3373.75万元。“此矿的规模在佛冈的诸多采矿点中属于平均水平。”佛冈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为民说,如此算来,如果每矿造成的均损失达3000余万,那么佛岗100多处采矿点造成的损失是一个天文数字。

  “保护伞”通风报信放纵盗采

  多年来,包括佛冈在内,全国储有稀土资源的地方都在坚持打击稀土盗采。但为何屡禁不止?

  佛冈县检察院给出的答案是:因为有“保护伞”通风报信、放纵盗采。

  2011年年底,国土部遥感资源卫星系统通过卫星图片检测到佛冈有100余处非法稀土盗采点。随后,县委县政府组织“铁拳”行动,开始打击非法盗采。但行动开始之后,“保护伞”们开始使出浑身解数,“保护”与自己有关系的矿点。

  2012年1月4日上午,时任石角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的黄继洪领了摧毁大冚尾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的命令后出发,当天下午他便拿着摧毁矿点时的照片报告,“任务已完成”。可10天后,执法督察队却发现,该矿不仅没有被摧毁,反而扩张了。

  据黄继洪事后向检察机关交代,他首先通风报信,告知该矿打击行动已经开始,然后命令其手下何某智制作一张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存根》,以证明该矿已经被摧毁。同时,黄继洪带领两名手下来到矿点拍摄虚假照片。

  佛冈检察院检察长卢跃科告诉记者,佛冈的“铁拳”行动打响之后,检察院一方面盯住已抓获的矿点老板,另一方面希望从矿点老板、工作人员口中钓出“大鱼”,查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的行为。

  此时,朱玉展、邓本厚两名矿点老板被抓,检察院立即介入,并从中掌握了两人大量的行贿证据,随后将时任高岗镇副镇长李建新,国土所所长何道志、执法人员范健华等人抓获。

  经查,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李建新利用其任副镇长,主管该镇城建规划、国土资源和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的职务便利,收受非法开采稀土矿点老板及相关人员贿赂37万元。

  本报见习记者章宁旦

  本报通讯员朱香山韦磊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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