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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踢球受伤致十级残 起诉球友索赔22万

2012年08月30日 03:2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在银行工作的马先生参加足球交流赛时,致右腿骨折,构成十级伤残。马先生认为是对方球员赵先生抢球时动作大,导致自己受伤,他起诉赵先生索赔22万余元。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马先生诉称,去年6月10日下午,某证券公司与其银行营业部组织足球交流赛,他被邀请作为营业部的外援参加。证券公司的员工赵先生在他抬腿踢球时,用膝盖顶在他右腿侧面,致使他右腿当场断裂。经医院急救确定为骨折。

  马先生说,他原在银行工作,受伤后住院治疗,出现肌肉萎缩的现象,腿短了一截,严重影响工作,不得已请假在家休养,后来夫妻离婚。现经司法鉴定,他构成十级伤残。马先生认为,此事给他未来工作、生活、择偶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他为此索赔各项损失共22万余元。

  法庭上,赵先生不同意赔偿。他说,马先生所受伤害是正常足球比赛中的碰撞造成的。赵先生认为,双方发生伤害是比赛中的正常风险,马先生能够预料到这些风险,但仍参加,表示其自愿承担这些风险。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裴晓兰)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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