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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驾车肇事致人死亡 六旬老丈人顶缸露马脚

2012年08月30日 15:13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8月21日上午10时50分,宁夏眼科医院医护人员报警称,有一起交通事故的受伤人生命垂危,正在抢救。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金凤交警二大队接警后,立即由纳云警官带领其他警员到医院了解情况。在医院,一男青年于某告诉民警,他是肇事车上的坐车人。事故是早上8时许发生的,地点位于植兴路广夏基地处,因急着救人还没来得及报警。当民警问及谁是肇事驾车人时,于某言语含糊不清,一会儿说驾驶人去找钱了,一会儿又说驾驶人在看现场。

  当时,距事故发生近3个小时。纳云有些疑惑:这么严重的交通事故,为什么肇事者迟迟不报警?为什么这个坐车人回答问题时,总是闪烁其词?带着这些疑问纳云拉上于某前往肇事现场。

  “肇事者”陈述漏洞百出

  植兴路是植物园通往兴泾镇的一条道路,地处偏僻,车辆和行人不多。事故发生地点位于广夏基地处。只见一辆凯马大货车,头西尾东停在道路中。车前倒着一辆被撞的自行车。

  “车是我开的,我叫赫某,今年60岁。”在事故现场,一位农民模样的老人战战兢兢地走到纳云身边低声说道。“发生事故时,是你驾驶的这辆车吗?”纳云职业性地追问了一句。

  “是……”赫某在说出这一个字时,明显缺乏底气。“车什么部位碰到骑自行车的人?”面对警察的提问,赫某有些慌乱。

  纳云是一位有十多年处理交通事故经验的交警。在一般情况下,肇事当事人见到警察后,往往会过分强调自己做得对的方面,好为自己争几分理。可面前的这位“肇事人”显得拘谨被动,回答也含糊不清。他真是肇事人吗?这让纳云产生了怀疑。

  现场再无其他目击者

  现场勘查完毕后,纳云又对附近的人进行了调查。遗憾的是,除了自称是肇事驾车人的赫某和坐车人于某外,再无其他目击者。

  纳云将这两人带回大队分别进行了案情询问。赫某说,当天早上自己开车和外甥于某从北门蔬菜批发市场拉了一车土豆返回兴泾镇。到达出事地点时,会了一辆车,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从会的车后面突然过来,和他所驾驶的大车碰到一起了。但现场勘查的情况是,车子正面没有被撞的痕迹。可按赫某的说法是,大货车和自行车的正面相撞了,这根本对不上号。而事故唯一的见证人于某说出事时他在车上睡着了。

  交警依法对无驾驶证的“肇事人”赫某采取了留滞盘查。当晚8时许,医院传来消息:车祸受伤人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剥茧抽丝真相露

  赫某被暂定为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第二天被送进银川行政拘留所。民警们经过分析认为赫某的事故陈述和现场勘查有很大出入,缺乏可信度。可是,目前除了赫某和于某这两个当事人外再无其他人可查。交警只好兵分两路,对赫某和死者的当天活动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8月24日下午,纳云又来到拘留所,再一次对赫某进行询问。“你说真话吧,有人见到你二女婿者某,在出事的头一天开车和于某去银川拉土豆!”

  “死者当时骑自行车向西走,怎么能和你对面相撞?”一连几个问题让赫某一时无语。在询问室里,纳云对赫某进行了法律、宗教、道德等方面的讲解。经过长时间的沉默后,赫某慢慢抬起了头。“我说真话吧,是我女婿者某开车碰的人。”

  原来8月21日上午8时许,银川市兴泾镇兴盛村村民者某开着大货车,和于某两人从北门蔬菜批发市场拉了一车土豆沿植兴路返回兴泾镇途中,在广夏基地处撞倒了骑自行车的杨某。赫某得知这一消息后,想到女婿者某还年轻,如果因为无驾驶证驾车肇事让警察抓了,家里就没有能打工挣钱的人了。为了保全女婿,两人商量由赫某来顶缸。

  目前,金凤交警二大队对者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赫某涉嫌包庇罪,依法实施刑事拘留,对于某涉嫌包庇罪依法进行取保候审。(记者 寇莉苹)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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