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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子拳脚相加将老母逼进敬老院 被告上法院

2012年09月04日 18: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上海9月4日电(陈静马超)对自己亲生母亲不仅言语不敬还拳脚相加,将同住的母亲逼到敬老院也不出赡养费,日前,吴阿姨将这个不孝的儿子告到了徐汇法院,要求判决其每月承担500元赡养费,上海徐汇法院4日披露,该院依法支持了吴阿姨合理的诉讼请求。

  吴阿姨今年已经70多岁,育有三个子女,老伴去世后一直同儿子一起生活。2009年,吴阿姨中风后半身不遂,从此留下残疾,生活不能自理

  据吴阿姨说,老伴去世后,两个女儿对其照顾有加,儿子却不闻不问。儿子和她在同住期间,整天因为家庭琐事争吵,甚至还拳脚相加。吴阿姨最终忍无可忍,在与女儿商量后,决定搬到敬老院生活。

  敬老院每月需要开销2200元,还需要一千余元的看病和水果牛奶费用,而吴阿姨每月的退休金却不足2000元。儿子曾经承诺每个月支付500元的赡养费,但是最后却成了空头支票。实在没办法,吴阿姨在女儿的支持下将儿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用。

  据了解,吴阿姨的儿子是一名的哥,现每月收入4000余元。儿子称自己的妻子没有工作也没有低保,又养了一个儿子,无力支付母亲的赡养费。

  法院认为,吴阿姨和儿子因家庭琐事不能共同生活,目前住在养老公寓,开支较高,虽有养老金但尚不足以满足日常开支,儿子承诺每月给付500元,应遵照执行。法院认为其每月的收入具有履行能力,最终法院支持了吴阿姨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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