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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强调突出对职务行为影响大的官员审计问责

2012年09月04日 19: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济南9月4日电 (记者 胡洪林)山东省纪委等7部门4日联合出台文件,强调突出对公权力大、职务行为影响大等领导人员审计问责,审计厅方面表示,该文件旨在推动该省对官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向纵深发展。

  山东省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主任王晓文当日表示,山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审计厅等七部门已经联合向公众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王晓文称,根据该意见,山东将突出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职务行为影响大的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以及掌管资金量大的政府性投资公司、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的审计。

  据悉,对上述人员的审计,山东正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领导干部违法违规问题和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及时移交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晓文表示,《意见》要求要把审计结果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相结合,把审计结果报告归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山东力争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轮审一遍,任中审计比重逐步提高到五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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