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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与人发生口角被扇耳光后纠集同学将其打死

2012年09月14日 10:03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俗语称,冤冤相报何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然而,女生朱某因矛盾口角被同学王某扇了一耳光,对此怀恨在心,竟纠集多名同学进行报复,结果致对方死亡。9月12日,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朱某、晏某、刘某、向某、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前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朱某等5名被告人均系未成年的邵阳市某技校在读学生,朱某与被害人王某则是同班同学。去年8月28日傍晚,被告人朱某与被害人王某因生活小事发生了口角,不善言辞的王某明显斗不过口齿伶俐的朱某,气急之下扇了朱某一耳光。动手打架朱某不是王某的对手,挨了打的她气愤不已,立马想到搬救兵“以牙还牙”。很快,朱某找到向某,添油加醋地一通哭诉,博得向某同情与支持。随即,向某纠集晏某、刘某和李某,4人找被害人王某兴师问罪。1小时后,他们在邵阳市宝庆汽车站找到王某,不顾王某认错道歉与求饶,几个人七手八脚地对王某揍了一顿,才趾高气扬地离去。次日晨,向某见被害人王某仅受了点不碍事的小伤,觉得很不解恨,即与刘某再纠集晏某、李某,准备再次动手。当天中午,向某、刘某、朱某、晏某、李某5名被告人在学校门口抓住被害人王某后,将王某带至邵阳市汽车东站一网吧门口,双方很快言语冲撞,继而王某遭到5名被告人联手殴打。在刘某、李某等拳打脚踢下,被害人王某头部着地摔倒,后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经法医鉴定:王某因钝性外力作用致头皮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疝而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向某、刘某、晏某、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5被告人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好,且犯罪时均不满十八周岁,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依法作出上述从轻处罚。(分站记者 赵绍君 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 贺力平)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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