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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强奸幼女 妻子知情不报获刑

2012年09月19日 14: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乌鲁木齐9月19日电(安秋旭)女子明知男友强奸幼女却不举报,最终因犯包庇罪获刑1年10个月。

  家住石河子市的李小兰离婚后带着女儿芸芸一起生活。2010年1月,她遇到了男友王涛,不久俩人便同居,过起了父妻生活。

  同年8月29日中午,李小兰女儿芸芸带着小伙伴姗姗回家玩,王涛看到可爱的姗姗后顿生歹意,将其强奸。

  事后,姗姗的父母向警方报了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但李小兰明知事件真相为了“保护”王涛,一次次向民警说谎。

  经过警察调查取证,2011年12月,法院审理认定王涛奸淫幼女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随后法院对李小兰进行调查,对李小兰包庇罪定罪,近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判处李小兰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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