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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巨款扰乱市民账户,银行应该道歉

2012年09月20日 16:2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上月17日,郑州市民王先生手机上突然连续接到394条进账提醒短信,不到90分钟,共进账1700多万元。第二天上午,王先生起床一开手机,发现又收到近400条钱被“转出”的短信,1700万元又被转走了。

  “钱轻轻地走了,正如它轻轻地来,它悄无声息地让你做了一天的千万富翁,让你只留下近800条垃圾短信。”———用这般叙事来描述这名王先生,怕是最恰如其分了。从钱来到钱走的这一天里,王先生的“小心脏”肯定跳得厉害,但终究没有“据为己有”的勇气,因为许霆案在前,储户伤不起,即便“天上掉馅饼”,也是不敢吃的。

  客观来说,储户账户“转入钱”的确无需向储户打招呼,只需有储户账号即可。但从储户账户转出钱却必须经过储户同意,同时走完应有的程序,让储户自己输密码然后“转出”,这是最起码的常识。毕竟,对储户账户上的钱,银行只有保管权,没有“代为使用权”。可遗憾的是,王先生的账户,似乎不归他管———钱想来就来了1700多万;钱想走,又悄无声息地走了。在银行眼里,王先生的账户成了菜市场,想进就进想出就出。

  虽然银行给出解释称是“系统原因”,但在我看来,“系统原因”不是挡箭牌,也不是借口,银行本身的傲慢与其无视储户权利的意识,才是真正的底色。这次,银行可以说钱不是储户的就将其划走,那下次会不会说“多给了储户钱”就要私自划走呢?或者找个其他理由和借口划走储户的钱呢?

  显然,在银行傲慢之气飘荡而权利尊重意识缺乏时,靠道德自律是不现实的,唯有靠法律来约束。故而,对于这一天的“千万富翁”王先生,银行有必要给予其解释,并向其道歉,而完善相关法规并强化执行力,也是“必选动作”。不然,法律就该介入,保护好储户应有的权利。(龙敏飞)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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