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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鞋跟藏毒1.4公斤 拒认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12年09月24日 10:2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大学女职员赖某将1404克毒品海洛因藏在挎包底部夹层及凉鞋后跟内,从马来西亚携带入境。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赖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31岁的赖某大学文化,当过老师,被抓获前是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的图书管理员。法院查明,赖某于去年12月12日,携带藏匿于挎包底部夹层中、凉鞋后跟内的毒品海洛因共计1404克,乘坐航班由马来西亚吉隆坡途经北京市飞往山东省青岛市。次日早晨7点左右,赖某携毒在首都机场转机时被安检查获,毒品被缴获。

  赖某否认运输毒品,称受人蒙骗。她说,2010年上半年,她在网聊时认识了一名自称“Bob”的黑人男子,对方提出想在中国做贸易。次年3月,两人在广州见面,商量一起做服装贸易。“其间,他多次提出请我去马来西亚玩。”赖某说,在“Bob”的安排下,她先后三次去马来西亚,一次去印度,费用均由“Bob”承担。赖某说,凉鞋和挎包都不是她的,是从马来西亚回国前“Bob”让她带回国的,她不知里面藏有毒品。“我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家境也不错,不可能去干走私毒品的事。”赖某说,自己去马来西亚是考察市场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赖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运输毒品罪。法院认为其不能合理解释频繁出境前往马来西亚的目的,而藏有毒品的挎包重量偏重、底部偏厚,携带者应当明显察觉异常,应认定赖某对携带毒品应当明知。鉴于其走私、运输的毒品含量较低,并且系初犯等情节,可酌予从轻处罚。(记者裴晓兰)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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