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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拾荒者3袋废品 仅值20元获刑3年

2012年09月27日 16:40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昨天,象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抢劫案,被害人被抢走的财物,是仅值20.6元的废品。

  案子的被告人叫黄三(化名)。今年5月3日下午,他与一名同伙(在逃)预谋抢劫作案。他们的目标,是一名叫阿广(化名)的拾荒者。两人认为:“这个人天天捡那么多破烂,肯定蛮有钱,搞不好捡的东西里就有值钱货。”

  说干就干,两人拿着刀来到雉山桥桥底,平时,阿广常在那整理废品。两人一到那,发现阿广身旁有3大包废品。

  黄三和同伙上前,拿刀强迫阿广交出废品。阿广奋力反抗,与他们一路打斗,最后跌入漓江中。黄三和同伙趁机抢走了阿广的3袋废品。

  事发后不到一个小时,公安人员就在雉山桥附近将黄三抓获,缴获了他抢得的废品。

  经清点,这3包废品里共有175个瓶子、23个易拉罐。破案后,民警将这3包废品退还给了阿广。

  法院昨日宣判,黄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公民财物,构成抢劫罪,判决黄三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1000元。(桂林晚报 记者阳颜 通讯员李思亲)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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