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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称网上交友敲诈强奸案高发 女青年要警惕

2012年10月08日 15:1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女青年对网上交友要格外警惕小心。西城检察院一年来就查办了7起女青年与网友交往后遭侵害的案例,其中2起由于拍裸照被敲诈勒索,5起见面时即遭强奸。检察官提醒女青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孤独空虚易受侵害

  去年10月1日,在北京一所技校学习的外地女孩王某和交往了一个星期左右的网友杨某见面。二人游玩了一天后,杨某说自己家比较远,就在附近找个旅馆住下。王某本来打算把杨某送到旅馆就回去,但是被杨某强行留在屋中实施强暴。

  今年7月,在北京打工的女孩小马在网上认识了老乡张某,二人经常网上聊天并相互留了手机号。29日,张某约小马见面后,说想找个旅馆休息休息。小马本来不想去,但由于恰好手机没电了,为了给手机充电,便随张某去了旅馆。在旅馆中,小马被张某持刀威胁发生了性关系。

  检察官介绍说,一些外来学习、打工的女青年由于身边缺少家人、朋友的关怀,便开始在网上寻找慰藉,通过网络交友填补精神上的空虚。而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了这些女青年的心理,在聊天的过程中慢慢让女青年对自己信任,然后以请吃饭、游玩等名义约见面。见面之后,再以种种借口把女青年带到旅馆、宿舍等场所独处,实施进一步侵害。

  一般来说,由于已经有了一定的相互了解和信任,网友之间的警惕性往往会下降,自我保护意识也随之降低。另外,即使对网友的过分要求产生了怀疑,也会因顾及“朋友关系”而不好意思拒绝,因此一步步陷入网友设下的圈套。

  秘密照成敲诈把柄

  在另一起案件中,女青年小刘在网上认识了网名为“开心快乐”的张某。聊天过程中,张某希望小刘给他发点“刺激”的内容。小刘通过手机给张某发送了两张自己的裸照。今年3月初,张某多次给小刘发信息“借钱”,并威胁如果小刘不借,就把她的裸照公布到网上,勒索小刘1900元。

  已婚女子杨女士在玩网络游戏时认识了网友唐某,两人逐渐发展为情人,还留下了私密视频。今年2月11日,杨女士要与唐某断绝这种不正当的关系,但唐某以把两人的私密视频发给杨女士的家人为由,向杨女士勒索了5万元。

  检察官分析说,由于部分年轻女性的性意识比较开放,认为男女交往中谈论“性”、甚至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很正常,更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在与女孩交往的过程中,不法分子会试探性地提及与“性”相关的话题,一旦发现女青年对这个话题感兴趣,便视为可继续发展的对象,并试图以情人的名义交往,为发生性关系做准备。

  一旦女青年“上钩”后,不法分子便提出拍摄私密照片、视频的要求。由于这些女青年往往追求个性、前卫,把拍摄私密照片、视频看做一种刺激的生活方式,一时冲动便会同意,殊不知已经为不法分子日后对自己进行敲诈埋下了伏笔。

  封闭处约见应警惕

  检察官在此提醒,在与网友交往的过程中,尤其是女青年,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网友见面、认识新朋友并非坏事,但是一定要避免在初次见面时和网友在封闭环境独处或者前往陌生的地方。

  如果一定要去,尽量把约见的网友提前告诉自己的朋友,并随时把自己的位置通过电话、短信告知朋友,这也是对不法分子的一种心理威慑。如果对网友的过分要求产生怀疑,一定要及时找借口脱身,切勿因顾及关系而顺从网友,以免危及自身安全。

  另外,尽管现代社会观念比较开放,但是女青年仍应该自护、自爱,避免与网友谈及敏感话题,引狼入室,追悔不及。

  本报记者孙莹 通讯员袁硕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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