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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年通过法律案158件

2012年10月11日 07:3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记者席锋宇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今年8月底,十年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法律案158件。

  十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作为立法基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现实生活迫切需要、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作为立法重点,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对现有法律中不适应实践发展的规定进行修改,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又注意为继续深化改革留下空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顺利完成了修改宪法的立法程序。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将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以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我国宪政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物权法的制定,从法律上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对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短评

  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而立法权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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