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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子见义勇为追凶受伤 法官帮追5万赔款

2012年10月12日 16:35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年近六旬的覃金挂在柳江县拉堡农贸市场遇见伤害事件,手持扁担出手制止,却不幸被凶徒捅伤。事发后,覃金挂先后获得自治区“见义勇为英雄”、柳州市“龙城勇士”等称号,但他应得的赔偿迟迟没有到手。10日上午,在柳江县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覃金挂终于领回到5万余元的赔偿款。

  街头拦凶徒

  男子被捅伤

  覃金挂今年57岁,家住柳江县成团镇。2008年5月4日上午,覃金挂途经柳江县拉堡镇农贸市场,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大声呼喊“救命”。他转身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正拿着尖刀,追赶另一名腹部流血的老人,周围无人出面制止。面对这一危险情形,覃金挂毫不犹豫地从旁边果摊拿起扁担,上前追赶中年男子,并用扁担打中对方背部。失去理智的中年男子用手抢走扁担,猛推倒覃金挂,并朝覃的胸部和腹部连捅数刀,然后返身继续追赶流血老人。

  倒地后的覃金挂忍着剧痛继续追赶行凶者,终因体力不支昏迷倒地。此后,覃金挂被送往医院,诊断为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共住院43天,花去医疗费4.7万余元。事发后,覃金挂的事迹被广泛报道,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2011年,覃先后获得自治区“见义勇为英雄”、柳州市“龙城勇士”、“十佳市民”等荣誉称号。

  法官不辞苦

  帮忙追赔款

  办案机关调查查明,行凶男子为韦少锐,住在柳江县拉堡镇建都开发区,因建房与邻居覃某产生矛盾。为此,韦少锐对覃某的岳父动了杀机。事发当日,韦少锐持刀在农贸市场发现覃某岳父,立即持刀追捅,并将上前阻拦的覃金挂捅伤。覃某岳父因被捅20余刀当场死亡。

  2010年12月,柳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韦少锐无期徒刑,并分别向覃某岳父的家属、覃金挂赔偿损失。韦少锐向自治区高院提起上诉,但随后表示服判,自治区高级法院在2011年5月裁定准许韦少锐撤回上诉。

  判决生效后,韦少锐迟迟不履行相关赔偿义务。而家人为了给覃金挂治伤,四处借钱筹款,欠下不少外债。覃金挂获得自治区、柳州市的相关荣誉后,也得到一些奖励,暂时解决生活的难题;但韦少锐的赔偿款是法律确定的义务,应该兑现。今年8月,生活陷入困境的覃金挂向柳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柳江县法院执行法官认为,绝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须全力帮覃金挂执行回款。于是,在近两个月时间里,执行局负责人与其他法官多次上门,与韦少锐的家人沟通,耐心做释法明理的说服工作。韦少锐的家人最终同意一次性向覃金挂支付赔偿款5万余元,向覃某岳父的家人支付赔偿款6万余元。

  拿到赔偿款,覃金挂激动地对法官说:“人民法院让我重新鼓起了见义勇为的勇气。”(南国今报 记者杨建林 通讯员程波 韦正篡)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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