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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当婚托专骗七八十岁老人 称为给儿子交学费

2012年10月16日 10:28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因诈骗被判缓刑的沈阳妇女徐某,时隔三年重操旧业,继续当“婚托儿”骗取老年人钱财。10月12日,记者从沈河区人民法院获悉,徐某重操旧业竟是为了给儿子交学费。

  拿走见面钱

  征婚富婆关机后没影了

  今年85岁的孙大爷,丧偶,离退休后独自一人生活,一直想找个老伴照料自己的生活起居。去年6月29日,孙大爷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征婚广告,对方要找一个“身体健康、有家庭责任感的好大哥落户,共度幸福后半生,有孩可投资助商并解决你家所有困难,85岁以下城乡贫富不限。”孙大爷感觉对方条件挺好,便拨通了对方的电话。对方称自己叫“张丽华”,今年65岁,是部队退休人员,每个月退休金9100元,自己丧偶独居一处几百平米的大房子,名下还有一个木门厂,现雇人代为经营。

  7月5日,孙大爷在沈河区朝阳街环路车站见到了对方。双方见完面后,彼此感觉都挺满意,同意继续交往。随后,女方向孙大爷要走了100元,说是征婚广告登记费。女方临走前告诉孙大爷,“你明天多带点钱,跟我到我家去见见家人。”7月6日10时许,孙大爷再次来到中街与对方相见。刚一见面,女方便问带钱了没,孙大爷说带了。“你把钱给我,我给你买东西,一会儿去我家见我家人。”孙大爷信以为真,将7500元现金直接给了对方。

  女方走时告诉孙大爷,“你等我电话,我告诉你什么时候再过来到我家去。”孙大爷便回家去等信儿。两天过去了,孙大爷见还没接到对方的电话,开始怀疑可能自己上当受骗了。孙大爷再次拨打对方所留下的两个手机号,结果发现全部都关机了。于是,孙大爷来到了沈河公安分局中街派出所报了案。7月14日13时许,孙大爷又打通了对方的电话,再次相约在老地方见面,民警一举将女方抓获。

  女骗子落网

  被害老人还在苦苦地等

  经审,这名女子姓徐,今年49岁,有诈骗前科。得到法律宽恕的徐某并没有悔改,从2011年2月开始,徐某又故计重施继续行骗。经审,徐某以虚构身份“张丽华”、“刘丽娜”,称自己是部队退休人员、家中200多平方米房产和木材厂等事实,在报纸上刊登征婚广告,专门选择七八十岁的老年人为侵害对象,以要见面费、给家人购买物品等理由骗取钱财。

  就在孙大爷联系不上徐某的这段时间里,徐某并没有消失,而是一直没闲着,仍在继续行骗。7月11日,徐某骗取李大爷100元见面费。7月13日,徐某先从王大爷手中骗取3500元后,下午又从孙大爷手中骗走了100元见面费。就在其落网的当天上午,徐某还从刘大爷手中骗取了400元钱财。然而,直到徐某落网了,还有许多老人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仍在苦苦等着徐某的电话。

  给儿交学费

  她重操旧业当“婚托儿”骗钱

  落网后,徐某将自己重操旧业的原因归结于“因为家里的孩子要上大学需要用钱”。原来,几年前,徐某和丈夫离了婚。后来,丈夫去世了,未成年的儿子一直同她一起生活。2011年,徐某的儿子考上沈阳一所大学。经审,警方查明,徐某先后从孙大爷等9名老人手中骗走钱财共计31920元。

  徐某说,这些骗来的钱财除了给儿子交学费外,剩余的给自己交养老保险和生活消费。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且实施诈骗犯罪的对象系老年人,应酌情从重处罚。

  近日,沈河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法院对徐某的缓刑处罚,判徐某犯诈骗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记者王立军)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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