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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新规部分条款遭疑 媒体称立规执法应更亲民

2012年10月16日 12:49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公安部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不久前发布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综观这份“新交规”,最引人注目之处莫过于加大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这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对其中一些具体规定,人们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例如,对于故意遮挡车牌扣12分的规定,就在网上赢得了一致支持;但对于闯红灯一律扣6分的规定,却有不少人提出异议。

  有网民表示,随着城市汽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如今的交通路况十分复杂,有的时候闯红灯并不是故意为之,而是由一些客观因素造成的。比如恶劣天气导致的视线模糊,或是前方大车遮挡导致看到红灯时已经过线。如此违规,一次就被扣6分,似乎过于严厉。

  此外,对于新的扣分标准以及对实习期上高速需有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陪同等新规,也有一些人提出了质疑。

  毫无疑问,新交规无论是调整考试科目,还是突出实际驾驶能力,或是加大对相关行为的处罚力度,其本意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民众的出行安全。其“严管严惩”的方向,也得到了多数人的支持。而部分内容受到质疑,自有其因:

  一是对执法实际考虑得还不够细致。比如现实生活中,不同城市红绿灯的转换时间不一致,对闯黄灯的规定不一等,及前述的种种情况,都让司机们感觉“罚红灯”的规矩很难遵守到位。而这种规则上的漏洞没有被提前发现,就涉及到第二个问题:新规制定过程还缺少广泛征求民意的环节,还是那个老话题——如何给立法立规立规矩。

  近年来,依据建设法治国家的精神,越来越多的法律和规定需要制定与更新。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众参与意识的增强,同时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这些法律和规定的更新与制定过程中应更多地倾听民众的声音。

  尤其是类似于交通法规这样的规定,其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可操作性要求高,与众多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制定过程中应当更加“亲民”——广泛地听取民意、接纳民意、凝聚民意,才能维护法规的权威。法律不能背离公众的共同期待,这既是当代法律的立法通则,更是立法的要义所在。

  值得褒奖的是,面对争议,相关部门日前明确表示,司机在刚变红灯时没刹住车过线的话,如果不冲线或倒车,就不会被认定为闯灯。显然,此举既反映出主管部门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也体现出在执法过程中的人性化的理念。□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文/尚前名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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